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作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
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
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
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
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毕马威华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
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配备了训练有素且经验丰
富的专业团队,执行统一规范的业务质量管理体系,发挥国际合作背
景优势,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
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经审计,毕马威华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毕马威华振在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
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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