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12 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
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
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
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
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建设及评价工作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
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二)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业务和具体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
化、人力资源、风险评估等;
内控评价范围重点关注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研究与开发、
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对外担保、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相关内部控制评价程序执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
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总额的0.5%≤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1%≤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潜在错报 错报
利润总额的5%≤错报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10%≤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5%
<利润总额的10%
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的0.5%≤错报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1%≤错报 <资产总额的1% 错报<资产总额0.5%
潜在错报
(1)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中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识别
该错报;
③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
响;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认定主要以定性标准来衡量,当公
司出现以下迹象时,认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
①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
②除政策性亏损外,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威胁;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败;
④管理层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⑤对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
间后,并未加以改进。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根据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
失的绝对金额,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确定。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