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集团: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3:22:1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共有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就独立董事刘太刚、洪永淼、谭建方、尹援平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太刚、洪永
淼、谭建方、尹援平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洪永 淼 作为 北京金 隅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 独立董 事,
在2025年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
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任 职 要 求 ,现
将 本 人 2025年度 独立性 自查情 况报告 如下:
职 人 员 的 配 偶 、 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否     □是(请注明)
一 以 上 的 股 东 或 系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或系
前述股东的配偶、父母、子女;
  否     □是(请注明)
之 五 以 上 的 股 东 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
人员,或系其任职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
  否     □是(请注明)
任 职 的 人 员 , 或 系其配偶、父母、子女;
  否     □是(请注明)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系在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否     □是(请注明)
各 自 附 属 企 业 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前
述所述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
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否   □是(请注明)
人员;
 否   □是(请注明)
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否   □是(请注明)
 综上 所述, 本人在 2025年度 不存在 违反《 上市公 司独立 董
事管 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本人将持续核查确保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管理的要求。
 本人 承诺, 上述报 告内容 是真实 、完整 和准确 的,保 证不
存在 任何遗漏、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
                   独立董事: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谭建 方 作为 北京金 隅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 独立董 事,
在2025年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
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任 职 要 求 ,现
将 本 人 2025年度 独立性 自查情 况报告 如下:
职 人 员 的 配 偶 、 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否     □是(请注明)
一 以 上 的 股 东 或 系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或系
前述股东的配偶、父母、子女;
  否     □是(请注明)
之 五 以 上 的 股 东 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
人员,或系其任职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
  否     □是(请注明)
任 职 的 人 员 , 或 系其配偶、父母、子女;
  否     □是(请注明)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系在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否     □是(请注明)
各 自 附 属 企 业 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前
述所述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
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否   □是(请注明)
人员;
 否   □是(请注明)
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否   □是(请注明)
 综上 所述, 本人在 2025年度 不存在 违反《 上市公 司独立 董
事管 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本人将持续核查确保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管理的要求。
 本人 承诺, 上述报 告内容 是真实 、完整 和准确 的,保 证不
存在 任何遗漏、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
                   独立董事: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隅集团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