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 关于增发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3: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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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6-028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发
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公告》,董事会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单独或同
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数量的20%的H股或
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公司H股的类
似权利(以下简称“一般性授权”)。具体授权如下:
  一、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
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H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
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公司H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
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似权利的条款及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股选择权、转股权或其他相关权利。
  二、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前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
权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
其他方式)的H股股份的数量(不包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
的股份)分别不得超过公司于本议案获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时已发
行的总股份数量的20%。
  三、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本议案第五段所述授权
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H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授权有
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
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
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四、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法律(包括但不
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取得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监
管机构的批准并办理所有必需的注册、备案等手续(如适用),行使
一般性授权。
  五、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
三者中最早的日期止:
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
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发行及处
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
其他必要的行动。
  七、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
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
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做
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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