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对
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及评估。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企业内
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通过公司内控体系的设计、运行、评估和持续改进工
作,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职责和对应规范,规范风险应对措施,持续提升内
部控制管理水平,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
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发展战略的
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
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
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来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
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的主要单位如下:
(1)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母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各种深加工
锂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是锂系列产品、锂电池系列产
品。目前公司业务贯穿资源开采、提炼加工、电池制造回收全产业链,集团锂
矿资源遍及全球,同时拥有“卤水提锂”、“矿石提锂”和“回收提锂”产业
化技术;锂化合物、金属锂产能充足,在海内外设有多处生产基地;拥有完整
的电池制造及回收技术,为电池生产商及电动汽车生产商提供可持续的增值解
决方案。
(2)奉新赣锋锂业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营锂系列产品生产销售。
(3)宜春赣锋锂业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营锂系列产品生产销售。
(4)江西赣锋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检验检测服
务,涉及环境保护监测、计量技术服务等。
(5)GFL International Co.,Limtied(赣锋国际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
司,主要从事锂产品的销售及采购,对外投资。
(6)新余赣锋锂业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化工产品销售。
(7)新余赣锋化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特种设备制
造、安装改造修理,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等。
(8)新余赣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专业设计服务,
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和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等。
(9)四川赣锋锂业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化工产品销售,有色金属冶炼与合金制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
收与梯次利用等。
(10)江西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营电池、金属废料的回
收、加工和销售;碳酸锂、氯化锂、氢氧化镍钴锰的生产和销售。
(11)丰城赣锋锂业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化工产品生产,
化工产品销售等。
(12)宁都县赣锋锂业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深加工锂化合物的
生产及销售。
(13)Mariana Lithium Co., Limited:赣锋国际持有其 100%股权,经营范
围为投资、贸易(矿产等),主要是阿根廷 Mariana 锂-钾卤水矿。
(14)Ganfeng Lithium Netherlands Co., B.V.(荷兰赣锋):系全资子公
司,主要从事投资、贸易(矿产)等。
(15)Ganfeng Litio Argentina S.A.:简称 GLA,荷兰赣锋持股 99.96%,
Mariana Lithium Co., Limited 持股 0.04%,旗下权益项目 Incahuasi 盐湖。
(16)Litio Minera Argentina S.A.:简称 LMA,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
务为矿产勘探、开发和投资,拥有位于阿根廷萨尔塔省 Mariana 锂-钾卤水矿
(17)青海良承矿业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锂矿及伴生矿产品的
采选、生产和销售,钾盐、锂盐等盐湖资源开发与相关产品加工、生产与销售
等,氯化钾肥、硫酸钾肥等产品采选、生产与销售。
(18)宜春赣锋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营电池制造与销售,化工
产品生产,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等。
(19)赣锋国际(上海)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内货运代理,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法律咨
询,从事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20)赣锋新能源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电动
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池销售,充电桩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太
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等。
(21)Bacanora Lithium Plc:该公司在伦敦证券交易所 AIM 市场上市,股票
交易代码为“BCN”。从事位于墨西哥和德国的矿产资源的识别、收购、勘探
和开发,现开发墨西哥 Sonora 锂资源项目,目前上海赣锋持有 Bacanora 公司
(22)墨西哥 Sonora Lithium Ltd:简称 SLL,系上海赣锋认购 Bacanora 公
司旗下锂黏土项目公司,目前上海赣锋持有其 100%股权。
(23)GFL Investment(Hong Kong)Limited:2022 年 7 月新设,苏州赣锋全资
子公司,主营投资项目。
( 24 ) Netherlands Holding Corp : 简 称 “ 荷 兰 NHC ” , 系 赣 锋 国 际 与
Lithium Americas Corp.(简称“美洲锂业”)共同在荷兰投资设立,经营范
围为投资、贸易(矿产等),设立参股子公司荷兰 NHC,是为了帮助推动
Minera Exar 位于阿根廷 Jujuy 省的 Cauchari-Olaroz 锂盐湖项目的投产进
度,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提高核心竞争力。
(25)阿根廷 Minera Exar:系控股子公司,Minera Exar 主要从事矿业和勘
探业务。
(26)赣州赣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废旧
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销售等。
(27)伊犁鸿大基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其 100%财产份额,
间接拥有青海省柴达木一里坪锂盐湖项目的权益。
(28)江西金峰矿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勘查投
资、矿产品(煤炭、石油除外)加工、销售;贸易、地矿技术服务等。
(29)青海赣锋锂业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化工产品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等。
(30)河北赣锋锂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基础化学原料制
造,化工产品销售,有色金属冶炼与合金制造销售等。
(31)内蒙古赣锋锂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基础化学原料
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有色金属冶炼与合金制造销售等
(32)阿根廷 Lithea Inc.:简称“LTA”,赣锋国际持股 100%,主要从事收
购、勘探及开发锂矿业权,主要资产包括位于阿根廷萨尔塔省的两处锂盐湖资
产 Pozuelos 和 Pastos Grandes。主要产品为含锂盐湖卤水生产的碳酸锂。
(33)四川锋富锂业有限公司:四川赣锋锂业有限公司持股 51%,主要从事基
础化学原料制造、化工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等。
(34)北京炬宏达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涉及投资管理,投资咨
询,销售矿产品。
(35)湖南安能赣锋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基础化学原料
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有色金属冶炼与合金制造销售等。
(36)镶黄旗蒙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钽矿、铌矿、
锂矿、铷矿、铯矿开采及矿产品加工、销售等。
(37)Greentech Metal Global PTE. LTD:系公司在新加坡设立的全资子公
司,主要从事金属锂及深加工锂化合物的销售业务。
(38)江西赣锋资源再生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报废电动汽车回
收拆解,报废机动车拆解,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生产
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与技术咨询等。
(39)昆明市中航磷化工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磷矿石开采、加工、销
售;磷复合肥、磷制品销售;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0)云南红富化肥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肥料、化肥销售,石
灰和石膏制造与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等。
(41)深圳仲承资源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矿产业、林业、
水利业等。
(42)青海中航资源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
采,肥料、化肥生产与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选矿与矿物洗选加工等。
(43)Mali Lithium B.V.:由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持有其 100%股权,Mali
Lithium 公司旗下的主要资产为位于非洲马里的锂辉石 Goulamina 项目。
(44)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系列
产品生产销售。
(45)新余赣锋电子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数码 3C 类锂离子电
池、二次充电电池、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加工、制造与销售。
(46)江苏赣锋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领域的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47)江西赣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道路货物运
输,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
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与销售等。
(48)惠州赣锋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锂电芯、锂离子
电池、锂聚合物电池、金属锂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可充电电池包、电池
管理系统、风光电储能系统、锂离子电池组及零配件、锂电保护装置相关设备
仪器的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
(49)广东汇创新能源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新兴能源技术研
发、电池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子
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
(50)浙江锋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动力电池、锂
电池、镍氢电池、钠硫电池、蓄电池、电子产品及零配件的研发、设计、生
产、销售、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
(51)新余赣锋新锂源电池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电池制造,电
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和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等业务。
(52)重庆赣锋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新材料技术研
发,电池制造与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等。
(53)重庆赣锋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软件开发,电池
制造与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与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运营等。
(54)赣锋锂电(东莞)科技有限公司:即原东莞赣锋电子有限公司,系控股
子公司,主要从事电池制造与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新能源
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电池零配件生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
施运营等。
(55)内蒙古赣锋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电池制造与电
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与销售等。
(56)江西锋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与
机电组件设备制造与销售,电池制造与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与销售,电子专
用材料制造等。
(57)赣锋综合能源(青海)有限公司:公司旗下专注风光储领域的一级子公
司,主营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与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
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及储能技术服务等业务。
(58)广东惠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合同能源管理,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与销售,储能技术等。
(59)南昌赣锋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核心项目为“年产 10GWh 新型锂电池生产
基地项目”,主要从事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制造及销售、电
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及销售。
(60)南昌赣锋电子有限公司:持股 80%,主营电池制造与销售,电子元器件
制造,集成电路制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
废物经营),电池零配件生产等。
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业务流程层面:资金活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运输业务、对外投资及筹
资、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关联交易、信息系统、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
露、财务报告、合同管理、项目管理等。
易、对外担保、资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
缺陷具体认定标准(试行版)》,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
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
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
总额的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
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并对主要指标做出超过 10%的修正);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
无效。
B.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C.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造成的损
失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损失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的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损失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
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决策
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
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B.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但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
缺陷却足以引起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关注的一项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C.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需要披露。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