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6-026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其中,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
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
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
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
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华明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
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
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5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
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
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
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
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国豪先生于2008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
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年
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和交通运输业。
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洪旭苑女士于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
计,涉及的行业为制造业。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都蕾女士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
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安永华明在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290万元。审
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
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
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报酬的议案》。审计委员
会对安永华明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华明在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
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6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
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报酬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