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
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
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形成了比较规范的管
理体系,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查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制度的规定。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
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
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我们同意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审查意见
公司为满足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公司开
拓业务,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且制
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查意见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
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签字:
金福海 张志红 李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