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
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
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德勤华永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
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批准,获准从事 A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
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14 人,从业
人员共 6,133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6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德勤华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38.93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3.5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60 亿元。德勤华永为
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
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6 家。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
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
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
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具有证券、期货等相
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
公允的审计服务,聘用其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
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关键审计事项、
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
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
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
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在执行公司 2025 年度的各项审计中遵守
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完整、清晰、及时。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