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发: 中远海发关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3: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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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公司关于
  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
  根据证监会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要求,中远海运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发展”或“公司”)通过
查验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财务公司
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概况
  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中海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是2009年12月23日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并于2009年12月30日经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虹口分局登记注册成立,公司初始注
册资本3亿元。2011年8月15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增加注册
资本3亿元(含500万美元),由原各股东按持股比例认缴。
团)有限公司和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中
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购买协议,协议约定中海集
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广州
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分别持有的中海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合计40%的股权,并于2016年3月完成交割。
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5%股权,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十六次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00.00
元 ( 含 500 万 美 元 ) ,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后更名为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按持股比例认缴,变更注册资本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
变,分别为10.00%,25.00%和65.00%。
   因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重
组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及吸
收合并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保监
复〔2018〕75号),原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2018年7月
起正式并入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组建的中海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亿元(含2500万美
元)。财务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更名为“中远海运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并迁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验区滨江大道5299号8层”。2020年6月,财务公司增资至60
亿元人民币(含2500万美元)。2022年11月,财务公司完成
股权调整及增资工作,股东家数由原15家减至8家,注册资
本增至195亿元人民币(含2500万美元)。
   办公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江大道5299
    号8层
      法定代表人:马向辉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07H23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698814339L
      注册资本:1,950,000万元人民币(含2500万美元)
      股东构成:
序                                         出资     出资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号                                         方式     比例
                        (含 2000 万美元)
                 (含 250 万美元)
                 (含 250 万美元)
  合计                                            100.00%
                 (含 2500 万美元)
      经营范围:经查询《金融许可证》,财务公司经营范围
    如下:
      (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
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六)从事同业拆借;
  (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九)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正确
指导下,在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和集团成员单位的大
力支持下,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行
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银行
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等要求,以条线管理为抓手,不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
财务公司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
  (一)内部控制环境
总局上海监管局关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修改
公司章程的批复》(沪金复〔2025〕173号)。根据新《公
司章程》,财务公司正式撤销监事会,不再设独立董事和职
工董事。3月28日,公司召开职代会免去职工董事和职工监
事,并于同日召开的第六十三次股东会免去其他非职工监事。
同时,公司根据新《公司章程》已完成对《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法人治理相关制度的修订工作。
  财务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即“两会一层”
的公司治理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明确
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
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分工合作、职责明确、报告关
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条件。
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
委员会,有效保障公司经营策略的稳健合规实施;在总经理
下设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信贷业务审核委员会、投资业务
审核委员会、衍生产品业务审核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
会等专业委员会;财务公司设立公司金融部、投资交易部、
国际业务部、财资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结算业务部、战略
发展部、法务合规部、董事会办公室/综合事务部/工会办公
室、党委工作部/组织人事部、信息科技部、金融数据部、
司库业务部、纪委工作部/监督审计部十四个部门,部门权
限分工明确;其中法务合规部负责建立行之有效的公司风险
控制机制,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内部风险管理进行协调、监督
和检查;监督审计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
稽核、检查。
包括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股东派出董事、
专职董事等。公司董事会成员多数具备20年以上丰富的财务
管理经验,均积极参加董事会议,充分履行法定职权,勤勉
尽责。公司高级管理层具有管理金融机构的足够的业务技能、
经验和诚信度,对公司经营行为和相关风险有全面良好地掌
握,能够使日常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和董事会政策,并通过
完善、合理的机制来有效管理和监控风险。高级管理层有着
正确的管理导向,在业务的关键方面能在授权范围内做出合
理的决策。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战略是“与业务发展相协调的、受
资本约束的、有效覆盖损失”,具体表现为:(1)财务公
司的年度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始终建立在风险可承受的范围
内,避免片面追求业务高速发展,保证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
(2)在确保资本充足率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注重投入产出
的实际效益,配合集团整体战略,把有限的资源向重点业务
和重点客户倾斜;(3)财务公司严格控制因承担风险而面
临的潜在损失,高度重视资产损失拨备管理。财务公司参照
《巴塞尔协议Ⅲ》提出的最低资本要求,已实施并达到不低
于2.5%的动态拨备管理。
  财务公司每年组织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自评估工作,于
每年3月编写上年度《风险管理自我评估报告》和《合规管
理自我评估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财务公司整体
风险水平低,整体风险发展趋势稳定;内在合规风险水平低,
合规风险管理水平强,合规风险管理趋势稳定。
  (三)主要业务的风险控制
  (1)财务公司信贷业务对象仅限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
有限公司所属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对信贷业务实行统一授
信管理,建立了客户信用风险识别与监测体系和完善的授信
决策与审批机制。财务公司制定《董事会授权规则》,明确
董事会对总经理信贷业务审批权限;根据信贷业务的不同特
点制定了《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
法》《非融资性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及相应规程,
对各类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予以规范,建立了贷前、贷中、贷
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
  (2)财务公司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
的信贷管理体制,做到审贷分离。公司金融部(跨境贷款由
国际业务部负责,下同)的贷款调查人负责贷款调查评估,
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法务合规部的信贷审查人
员负责贷款风险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监督审计部负
责事后稽核,对业务政策、程序和限制进行合规性检查。信
贷业务开展中实行前、中、后台系统操作分离:财资管理部
负责对成员单位评级授信,公司金融部负责贷前调查及贷后
检查,处于中台的法务合规部负责合规性审查和持续的信用
风险监控,后台的结算业务部负责信贷资金的发放和归还,
多个部门在业务系统中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实现了不同职
责的有效分离。
  (3)财务公司通过授信决策和审批机制防止对单一客
户风险的高度集中,防止违反信贷原则发放贷款,防止信贷
资金违规投向高风险领域和用于违法活动;通过贷款风险分
类制度,规范贷款质量的认定标准和程序,确保贷款质量的
真实性。
  (1)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财务公司
有价证券投资范围仅限于“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财
务公司持续完善投资决策与审批机制,实行严格的前、中、
后台职责分离,建立中台风险监控和管理制度,通过系统交
易直连防止交易员从事越权交易,防止因违规操作和风险识
别不足导致的重大损失。财务公司制定《董事会授权规则》,
实行业务管理分级授权,即根据业务性质和规模,董事会对
董事长和总经理合理授权,以明确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
之间的投资业务职责、权限划分,确保决策科学、执行有效;
财务公司制定了《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债券投资
业务操作规程》《基金投资业务操作规程》等制度,明确了
投资业务风险管理总体框架、交易对手管理、交易账户运维、
投前调查研究、审批决策、业务执行操作以及投后跟踪管控
机制,以确保财务公司开展的有价证券投资业务处于低风险
可控环境。
  (2)财务公司审慎开展有价证券投资业务,实行投资
决策、运营操作和监控相互独立、各自受控的风险控制机制;
保持合理的期限、品种结构。公司投资交易部是有价证券投
资业务的执行部门,负责:拟定公司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相关
制度流程;开展有价证券投资市场分析与研究;制订有价证
券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进行具体有价证券投资业务交易和
操作;落实公司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计划财
务部负责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相关资金头寸安排及调拨工作,
进行金融资产估值、计量等会计核算及处理。法务合规部对
有价证券投资过程及各项监管指标予以动态监控和管理,并
对有价证券投资业务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审计部负责有价
证券投资业务的事后稽核,及时揭示公司有价证券投资业务
中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3)财务公司对有价证券投资的持仓情况、盈亏情况、
风险状况和交易活动进行及时有效监控,并建立投资交易风
险和市值的内部报告制度,使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各项风险
指标符合监管指标的要求并控制在财务公司风险承受范围
内。同时,财务公司由投资交易部定期编制市场简报,结合
宏观经济、资金利率以及债券资产等因素对资本市场进行相
关统计、研究与分析,为管理层在制定相应投资对策的同时
能有所依据与参考。
  (1)财务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制定了《资金管理
办法》《同业账户管理规定》《同业业务管理办法》《金融
同业授信管理办法》《资金调拨操作规程》《存放同业定期
业务操作规程》《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同业拆借操作规程》
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加强对同业
账户开设、变更、撤销的审批和管理,严格规范交易对手资
质审核和选择流程,明确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
务风险。财务公司在《同业业务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对同业
业务实行交易对手白名单管理机制,并通过《金融同业授信
管理办法》明确同业授信额度管理机制。公司明确了原则上
不与异地商业银行机构开展业务的要求;对交易对手遴选的
标准按照行业类别进行细化,重点突出量化遴选标准,提升
交易对手遴选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每年对交易对手白名单
进行重新遴选和优化。
  (2)对于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公司已初步建立流动
性监测与预警机制,2022年度更新修订《流动性风险预警及
应急管理操作规程》,进一步细化流动性风险预警及应急管
理机制。2023年完成新核心系统流动性风险管理模块建设,
实现T+1流动性指标监测和预警。大额资金业务操作前,计
划财务部针对流动性、资本充足率进行压力测试,确认指标
安全后业务方可操作。公司力求通过事前预测与事后监测相
结合的方式加强流动性管理,保证资金备付安全,防范流动
性风险。此外,公司2025年在系统中开发流动性静态预测功
能,实现未来时点流动比的自动化静态预测,并支持流动性
管理人员自主进行业务模拟,进一步提升了流动性管理工作
的前瞻性、准确性。
  (1)财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制定了《即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即期结售汇业务操
作规程》《外币对即期业务操作规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管理办法》《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操作规程》《衍生产品交易
业务研究开发及后评价管理办法》《外汇交易员管理办法》
《结售汇业务统计申报操作规程》等外汇业务规章制度,并
于2024年对《即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即期结售汇业
务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细化对于代客外汇交易、
自身外汇交易以及银行间市场平盘交易建立明确的业务管
理,确保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相关规定。
  (2)财务公司对外汇交易的前中后台职责进行了严格
分离,使各部门或岗位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代客即期外汇交易业务
定价政策、银行间市场外汇交易对手白名单遴选标准以及外
汇交易对手白名单;公司衍生产品业务审核委员会负责审核
风险敞口限额和止损限额,从宏观层面把控风险。国际业务
部对接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等机构,协调相
关事项,审核结售汇背景资料并执行交易操作,完成相关统
计申报工作;财资管理部负责成员单位授信额度管理;结算
业务部承担代客交易资金清算、结算账户头寸管理与相关统
计申报工作;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自身外汇交易流程,协同
保障交易的资金流转、信用管理与财务核算等工作有序开展;
法务合规部牵头内控体系建设,监控风险敞口与止损限额,
审核业务合规性以及相关合同协议,及时给出风险提示。
  (3)财务公司秉持审慎态度开展衍生产品业务,仅为
集团成员单位办理的代客远期结售汇及代客人民币外汇掉
期业务。在岗位设置方面同样遵守不相容职责分离原则,设
立衍生产品业务审核委员会审定各交易策略及风险量化指
标,审议业务风险评估情况等;针对合同与合规、交易授权、
信用风险、存续期、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各
个管理方向持续完善相关规定细则,促进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的健康发展。
  (1)财务公司根据各项监管规定,制定了《成员单位
存款账户管理办法》《成员单位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结算
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及相
关操作规程。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
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账户管理的有关规
定。对存款人开、销户进行细致的审查,严格管理预留签章
和存款支付凭据,有效防止诈骗活动;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
分离制度,使用和保管重要业务印章的人员不得同时保管相
关的业务单证;对重要空白凭证实行严格的管理,严格执行
入库、登记、领用手续,并定期盘点等。
  (2)财务公司制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
《洗钱和恐怖融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操作规程》《客户身份
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操作规程》《可疑交易报告
操作规程》《洗钱和恐怖融资应急管理操作规程》《洗钱和
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管理办法》等制度,防范洗钱、金融诈
骗等非法活动,确保公司和客户资金的安全。
  财务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会计核
算管理制度;会计岗位设置实行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
严禁一人兼任非相容的岗位或独自完成会计全过程的操作。
财务公司明确规定会计部门、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会计部
门、会计人员在各自的权限内行事,对会计处理全过程进行
监督,确保会计账务做到账账、账据、账实、账表相符。财
务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按照规
定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会计、财务信息,满足股东和监
管机构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1)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化管理办法》《信息系统
运维管理规定》《信息化项目管理规定》《信息科技风险管
理规定》《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实施细则》《信息科技管
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满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局《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信息系统安
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监管要求。
  (2)财务公司编制“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和“十四
五”数字化转型规划,明确财务公司“十四五”科技发展和
数字化转型的发展愿景及目标、战略主题和重点任务。2024
年,公司制定发布《
        “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中期调整稿》
及《“十四五”数字化转型暨信息科技规划(中期调整)》,
明确“十四五”后半程科技发展、数字化转型工作的方向思
路及工作重点等。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新核心系统
上线的基础上,财务公司持续致力于迭代升级新核心业务系
统,着重优化系统性能,强化系统稳定性、安全性、高效性;
严防外部攻击与内部数据泄漏风险,采取有效措施缩短业务
响应时间,提升交易处理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体验;聚焦核心业务领域,深度融合新兴技术,开发智能化
资金调度、动态风险监控、个性化客户服务等创新功能模块;
建立与司库系统的协同机制,有力支撑司库体系的顺畅高效
运行,实现公司整体运营的协同优化。
  (四)信息与沟通机制
  财务公司建立了有效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制定《“两
会一层”及各专业委员会信息沟通机制管理办法》,确保股
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
确保每一项信息均能够传递给相关的员工,各个部门和员工
的有关信息均能够顺畅反馈。风险管理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
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自评估报告经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并由董事
会审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
议,并由董事会审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资本规划等报董
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审批。同时,财务公司
将董事会各项意见均及时传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公司每季
度编写《董事会通讯》,就行业监管法规、公司经营情况、
董事会决议及关注事项执行进展等向董事进行报告。
并于各部门设立合规专员,接受法务合规部监督、指导和评
价;建立内部控制的报告和信息反馈机制,形成报告路线清
晰的内控风险报告体系,包括业务岗向合规专员(部门)、
合规专员(部门)向法务合规部合规专岗、合规专岗向法务
合规部负责人、法务合规部向高级管理层或向董事会或相关
专门委员会报告的路线等。
六次及以上的法律培训,增强全员风险管理意识;组织法务
合规部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参加财协、集团党校各类培训,
增强风险管理能力。
  (五)监督机制
  财务公司设立监督审计部履行内部控制的监督职能,负
责对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及时报告审计发
现的问题,并监督整改;财务公司每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
年度内控评价,建立内部控制问题和缺陷的处理纠正机制,
根据内部控制的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由法务合规部跟踪各
业务部门落实工作。
  (六)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
执行。财务公司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地控制了资金安全风险;
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
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在投资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投资决
策内部控制制度,谨慎开展投资业务,能够较好地控制投资
风险。财务公司在管理上坚持审慎经营、合规运作,内部控
制制度执行有效,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经查阅中远海运财务报表,截至2025年12月末,财务公
司资产总额2,090.38亿元,负债总额1,842.64亿元,所有者
权益247.74亿元;货币资金(含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021.27
亿元(含应收利息和减值准备),其中存放同业本金931.17
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49.77亿元;利润总额11.43亿元,
净利润8.62亿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
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持续规范经营行为,不断加强内
部管理。2025年10月,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中
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
告》,评定财务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
稳定。
  (三)监管指标
      指标名称      标准值        2025 年 12 月
  资本充足率         ≥10.5%        22.05%
  贷款拨备率         ≥1.5%         2.50%
  拨备覆盖率         ≥150%           /
  流动性比例         ≥25%         47.24%
  贷款比例          ≤80%         28.17%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
                ≤100%         0.00%
  额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   ≤15%      0.27%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   ≤300%     0.61%
 (票据承兑余额+转贴现
               ≤100%     2.16%
 卖出余额)/资本净额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各
               ≤10%      0.00%
 项存款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     ≤70%      17.81%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   ≤20%      0.01%
 备注:公司无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分母为零
  (四)其他事项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
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和诈
骗、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为保证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和运行效率,公司
在《金融财务服务协议》中明确了有关风险控制要求,包括
财务公司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财务公司监管指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并通过定期取得财务公司监管报告
及月度财务报表,建立存款风险信息报告机制,持续评估财
务公司风险状况,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五、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本年度与财务公司业务相关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
款余额全折人民币为99.62亿元,其中美元2.69亿元;贷款
余额为人民币130.42亿元,交易峰值未超出《金融财务服务
协议》下的年度交易上限额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
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
款的情况。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业务服务,交易作价符合中
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
的收费标准,以及《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相关要求,定价公
允、合理。经过本年度运转,基本达到了公司本部及时掌控
各下属公司的资金情况,降低资金风险,更好地整合内部资
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体现企业效益最大
化的初衷。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公司不断提升现金管理科学性,
整体安排资金收支,制定并实施重大经营性支出计划,实现
资金合理配置和高效运用。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未影响正常生
产经营。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其他银行正常开展存贷款业务。
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比例和贷款比例分别为91.80%和14.04%。
本公司全球运营管理,而财务公司主要提供境内金融服务,
上述存贷款比例符合公司实际。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没有对外
投资理财情况。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本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
执照》
  ;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
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
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风险可控。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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