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批准,获准从事 A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
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14 人,从业
人员共 6,133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6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德勤华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38.93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3.5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60 亿元。德勤华永为
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
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6 家。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
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
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收费系按照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
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
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沈洁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2 年起从事审计
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
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沈洁女士具有超 20 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并曾任
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沈洁女士自 2025 年开始为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蓓女士,自 2001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
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杨蓓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杨蓓女士自 2026 年开始为芯原股份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婧琳女士,自 2015 年加入德勤华永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0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
册会计师执业会员,王婧琳女士从事审计专业服务近 10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
能力。王婧琳女士自 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
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德勤华永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
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
审计服务,聘用其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因此,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 2025 年年度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6 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在
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处理 2026 年
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续聘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德勤华永洽谈确定服务费、
服务范围等合作条件及聘用协议条款、签署聘用协议等。
(三)生效时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