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 2025 年末在任
独立董事 4 人,分别为黄生、Li Ting Wei、Dahong Qian、孙建钢。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规
定的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对任职期间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生、Li Ting Wei、Dahong Qian、孙建钢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
事符合《管理办法》《规范运作指引》以及《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