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 2026-007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
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
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
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 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
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
华振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 家。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
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46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
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
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
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
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
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李响女士,2012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李响女
士 2009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2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响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姚奕玮女士,202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姚奕玮女士 2015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2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计报告 1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厉俊女士,200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厉
俊女士 2001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厉俊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
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
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96万元,其中年报审
计费用人民币1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6万元,审计费用和2025年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
审查,同意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毕马威华
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