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总数 6,000 名左右,其中合伙人 244 名,
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400 名。
致同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5 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批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
纪律处分 6 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娟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义兰最近三年未受(收)到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 年
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致同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
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
报告。
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
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致同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
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资质证件、履职经历、诚信记录、过往审计工作
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及评价,通过与致同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
计师进行沟通等方式,对致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
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
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开展两次沟通会议,包括审计人员安
排、关键审计事项、关键时间节点、重大事项等内容,共同确定审计工作计划,
全程跟进审计工作进展,就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初步结论等核心事宜及时沟
通交流。在致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项目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进
一步沟通,详细了解审计具体情况。
(三)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
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综上,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在 2025 年度履职情况中,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能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
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
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出具了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出
具了专项说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表示满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