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
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
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利安达审字[2025]第0265号)。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
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就
一、2024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母公司亚太实
业仅作为控股主体,目前没有实质性经营业务,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负债
以及罚息 64.37 万元,总计 22,623.83 万元,目前已逾期未支付,可能触发借款
协议中质押资产的行权,但公司偿债能力弱、因此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
险。
这种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亚太实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
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
二、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情况说明
兰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及预重整;2025年7月11日,公司收到兰州中
院出具的《决定书》[(2025)甘01破申5号]、《决定书》[(2025)甘01破申5号之一]
及《公告》[(2025)甘01破申5号],兰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甘肃
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同时要求
债权人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暨被法院启动预重
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
整及预重整事项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64)、《关于公司预重整
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及(2025)甘 01 破 5 号《决定书》,兰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广州万顺对
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
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15)。
了《关于接受重整投资人现金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与重整投资人
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将其缴纳至临时管理
人指定账户的全部保证金(包括意向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合计为 7,300 万元
现金无偿、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捐赠给公司;2025 年 12 月 6 日,公司已收到重
整投资人捐赠的 7,300 万元现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
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5-112)、《关于接受重整投资人现金捐赠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114)、《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现金捐赠款暨关联交易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21)。
控股股东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签署了《债务豁免协议》。
为妥善解决公司债务问题,支持公司发展,减轻债务压力,提升持续经营能力,
广州万顺决定豁免公司的债权本息(包括罚息)合计 7,500 万元。本次债务豁免
为广州万顺作出的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豁免行为,
豁免生效后广州万顺不会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承担或履行上述任何责任或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7)。
裁定批准《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
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4)。
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重整程序终结后,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等规定持续协助
公司执行相关遗留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公
(公告编号:2025-140)
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暨法院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的公告》
及《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关
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转正,且公司应当向债权人广州万顺
分配的清偿款已提存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应当向重整投资人划转的转增股票
提存至管理人指定证券账户。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
消除。
特此说明。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