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6-014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
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进行滚动使
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
应超过投资额度。
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有
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
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
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委托理财: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
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
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部
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
合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制定的《证券投资及委
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已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
事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二、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
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二)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
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同样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故
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及《公司规章》《证券
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与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投资行为,
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加强审计和监督,切实防范投资风险。
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
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已设立专门的
操作团队、监控团队和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控制风险。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同时每季度进行审计,向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报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对委托
理财事项进行决策、管理、监督和检查,严格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
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披露委托理财以及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和日常经营
运作,同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为股东谋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
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较好,并且公
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委
托理财,能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
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200,000 万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
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
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