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作为公司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具体情况如下: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
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
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
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
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
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 家。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金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裁)事件 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金亚科技、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投资者 周旭辉、立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元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
信
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
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
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
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
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
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
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
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
保千里、东 2015 年重 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北证券、银 组、2015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
投资者 1,096 万元
信评估、立 年报、 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
信等 2016 年报 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
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
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
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
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
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
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
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张朱华 2009 年 时间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唐胤 2021 年 2007 年 2021 年 2023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葛伟俊 2000 年 1996 年 2008 年 2021 年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项目组成
员具有承办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
本公司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审计结果表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
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
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始
终遵循公允、客观的独立审计原则,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能力,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
则,公允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准与工作效率,按时完
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