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 60 01 89 证 券简称: 泉阳 泉 公告 编号: 202 6-02 2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发建设圣水泉(一期)年产 80 万吨
矿泉水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圣水泉(一期)
年产 80 万吨矿泉水项目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依据国资监管法规,本次吉林
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饮品公司”
)开发建设圣水泉(一期)80 万吨矿泉水项目,
尚需上级国资主管单位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
因本项目初步估计投资金额 8 亿元(具体投资金额将在提交股东会前予以确
定),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审议本议案的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风险性提示:
●本项目需要上级国资主管单位审批或备案事项,何时履行或能否履行尚存
在不确定性;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不可预测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将导致项
目无法如期完成或延迟完成的风险。
●如未来银行贷款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存在一定的贷款风险,但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充足,资金储备足以全面覆盖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投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矿泉水产业发展规划布局,聚焦矿泉水产能升级与产品结
构优化,充分发挥公司在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领域的品牌、技术与资源优势,强化
矿泉水产业核心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饮品公司拟计划在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
开发建设圣水泉(一期)年产 80 万吨矿泉水项目,本项目初步估计投资金额 8
亿元(具体投资金额将在提交股东会前予以确定)。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
投资类型
司 □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___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圣水泉年产 80 万吨矿泉
投资标的名称
水项目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投资金额 √ 尚未确定(初步估计 8 亿元、具体投资金额将在提交股东会前
予以确定)
√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出资方式
□其他: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 □是 √否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审批情况
控股子公司开发建设圣水泉(一期)年产 80 万吨矿泉水项目的议案》,同意饮品
公司依据国资监管法规取得上级国资监管单位审批或备案同意后,在吉林省白山
市抚松县开发建设圣水泉(一期)年产 80 万吨矿泉水项目,项目初步估计投资
金额 8 亿元(具体投资金额将在提交股东会前予以确定),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和银行贷款,建设期限以上级国资监管单位审批或备案同意后的为准。
依据国资监管法规,饮品公司开发建设圣水泉(一期)80 万吨矿泉水生产
项目事项尚需获得取得上级国资监管单位审批或备案同意。
因本项目初步估计投资金额 8 亿元(具体投资金额将在提交股东会前予以确
定),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审议本议案的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说明
本次建设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矿泉水产业发展规划布局,聚焦矿泉水产能升级与产品结
构优化,充分发挥公司在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领域的品牌、技术与资源优势,强化
矿泉水产业核心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饮品公司拟计划在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
开发建设圣水泉(一期)80 万吨矿泉水生产项目,包括新建生产车间、注塑车
间、办公楼、场区道路、场区内给排水、供暖、供电外线等土建水电工程;包括
新建矿泉水生产线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投资类型 √投资新项目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圣水泉 (一
项目名称
期)年产 80 万吨矿泉水项目
开发建设圣水泉(一期)年产 80 万吨矿泉水项目,包括新
建生产车间、注塑车间、办公楼、场区道路、场区内给排
项目主要内容
水、供暖、供电外线等土建水电工程和新建矿泉水生产线
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建设地点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
初步估计 8 亿元(具体投资金额将在提交股东会前予以确
项目总投资金额
定)
上市公司投资金额 初步估计 4 亿元
项目建设期 以上级国资监管单位审批或备案同意后的为准
是否属于主营业务范围 √是 □否
公司控股子公司饮品公司为本项目的建设实施主体,拟使用其自有(或自筹)
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暂未计划引入其他投资主体。
本项目目前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需取得上级国资监管单位审批或备案同意
后方可开发建设。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①推进泉阳泉矿泉水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将长白山矿泉水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
势”的指示精神,聚焦矿泉水产业产能升级与产品结构优化,强化矿泉水产业的
核心竞争力,矿泉饮品作为上市公司主业,公司力争在“十五五”期间推动泉阳
泉矿泉水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将销量、产能、水源储备、品牌知名度全面达到
行业一流水平,规划实施本项目建设是落实战略规划的具体举措。
②项目建设符合企业经营发展实际需要
公司矿泉水主业已连续多年实现两位数高速增长,2025 年销量提升至 150
万吨,2026 年力争完成 200 万吨销量目标,但市场旺季部分产品仍不能及时满
足市场需求,为保证当前生产经营和满足后续发展需要,推动新的产能建设项目
势在必行。
③企业不具备承载新产能的资源条件
随着近几年的销量释放和产能扩充,现有厂区及在建项目均无空闲用地,没
有条件承载新的产能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①圣水泉水质优良、涌量充沛,契合公司产业发展基础
水源常年水温 8℃,水质无嗅、无味、无肉眼可见物和悬浮物,清澈透明,
口味纯正,色度小于 5°,感官指标良好,与目前消费者最为认可“泉阳泉”水
源口感极其相似,矿泉群经第三方勘察评价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
然矿泉水》标准要求,是目前具备符合直接开发条件的距离最近的水源。
②地理位置交通便利
水源点与 201 国道相邻,便于企业对水源地、生产线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
保障生产连续性。
③政策给予有力支持
项目已纳入地方发展规划,与自然资源部门、抚松县县政府建立常态化沟通
机制,在水源开发、土地利用、审批流程等方面可获得政策倾斜,能够简化审批
手续、加快建设进度。
④具备良好的市场基础
饮品公司已建立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品牌认知度和市场美誉度较高,具备
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新增 80 万吨产能后,可依托现有销售渠道投放市场。
⑤资金充裕,足以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充足,资金储备足以全面覆盖项目建设所需
的全部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期流动资金、设备采购安装费用及配套设
施建设费用等,即使未来银行贷款不顺利,上市公司也能够为项目建设的顺利推
进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业紧密相关,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聚焦主业矿泉水产能升级与产品结构优化,
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主业盈利水平,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公司将严格按照建设施工进度分批次付款,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
金造成影响。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损害中小
股东的利益情形。
四、风险性提示
时履行或能否履行尚存在不确定性;
项目无法如期完成或延迟完成的可能。
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充足,资金储备足以全面覆盖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投资。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