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与管理规定》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2:54:4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盐湖股份)发展战略与规划,规范投资业务,防范投资
风险,提高投资质量,加强投资管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及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中国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盐湖)有关规
定,结合盐湖股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 二条 本 规 定 所 称 投 资 是 指 为 实 现 盐 湖 股 份 发 展
战略目标,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
等形式出资,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股权资产,在
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回报的经济行为。
   按投资标的可分为固定资产投资和股权投资。固定
资产投资是指以新建、改扩建、购置、维简等方式形成
或获得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股权投资是指取得公司制
企业的股东权利,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回报并持
有一年及以上的股权新设、收购及增资等投资行为。
   本规定所称公司制企业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以其自
己名义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身财
产为限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
司,包括独资以及控股、参股公司,不包括分公司、办
事处、事业单位、科研中心、合伙企业以及合同权益等
— 1 —
形式存在的非法人项目。
  对获取矿权或开展风险勘探业务、PPP/投融建工程
经营类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金融产品投资及金融衍
生业务、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相关的新设、收购、增资等
事项,按其最终业务目的确定投资属性,并分别执行集
团公司、中国盐湖和盐湖股份矿业权管理、PPP/投融建
管理、房地产项目管理、金融业务管理以及资本运营相
关管理制度。
  本规定所称重大投资项目,是指盐湖股份承担的国
家中长期规划重大项目、有关上级部门下达的重点项目、
列入集团公司、中国盐湖审批范围的重点项目、按照盐
湖股份有关规定由董事会批准的投资项目。
  本规定所称维简投入项目,是指不显著提高产能规
模、不新增带息负债规模、不影响按约定分配利润的企
业维持性投入事项。
  本规定所称投资管理,包括投资计划、投资项目审
议、实施监督、后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盐湖股份及所属企业的投资
管理工作。所属企业是指盐湖股份所属各级全资企业、
控股企业及实际控制企业。
  第四条 投资工作基本原则
集团公司和中国盐湖年度投资工作要求及盐湖股份要求,
投资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加大矿产开发投资,加大战略性
                      — 2 —
新兴产业投入培育,严控非主业投资、严管非生产性资本
支出、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严禁建设形象工程,严审
推高盐湖股份财务杠杆的投资项目,支撑国家战略性矿产
资源供应安全与保障。
法律法规及有关产业政策,符合国务院国资委、集团公司、
中国盐湖和盐湖股份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要求,贯彻落实集
团公司、中国盐湖和盐湖股份的发展战略,遵守投资所在
国(地区)商业规则、文化习俗,合规经营,有序发展。
盐湖股份总部集中决策为主,所属企业需严格按照盐湖股
份的决策流程和权限执行。
债务风险管控企业不得因投资推高资产负债率,投资回报
应符合行业及集团公司产业投资标准。
究论证外,应进行充分的产业及运营分析,明确产业进入
优势、劣势,以及进入、退出障碍等。
   第五条 盐湖股份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严格执行集团公司
和中国盐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规定。
   列入负面清单禁止类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投资;列入
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类的投资项目,不得向下授权,并按要求
报送中国盐湖履行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负面清单之外的投
资项目,按盐湖股份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 3 —
  第六条 盐湖股份各类投资项目的期望收益、风险考量
等,参照集团公司投资技经指标要求,作为投资项目遴选、
研究、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七条 集团公司建立完善投资管理信息系统,提升投
资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通过信息系统对年度投资计划、投资
项目审议决策、投资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和管理。
  盐湖股份及所属企业按照集团投资管理系统录入要求
认真填报各投资项目相关数据,并对年度投资计划、投资项
目审议决策、投资项目实施、投资项目后评价等情况进行动
态监控和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盐湖股份董事会是重大投资项目管理的决策机
构,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盐湖股份党委会对
重大投资项目前置研究,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盐湖股份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
理作用。
  第九条 战略发展部是盐湖股份投资归口管理部门,主
要职责是:优化投资管理体系,制定完善投资管理制度,动
态更新投资流程标准;编制盐湖股份年度投资计划,监督计
划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投资项目评审;统筹需向上级部门核
准/备案投资项目的协调和相关专项申报;统筹开展已批准投
资项目的过程监督;统筹开展投资项目达产达效评价工作。
  第十条 所属企业是本企业及其所属单位投资事项的责
任主体。所属企业职责是:负责贯彻盐湖股份投资管理制度,
                          — 4 —
优化本单位投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本单位投资管理制度;
负责投资项目在本单位的审议和批准程序,向盐湖股份提出
投资项目立项、可研、决策申请;负责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书、竣工验收等事项管理及项目后评价;
负责投资项目全过程风险防控等。
         第三章   投资计划管理
   第十一条 年度投资计划是对集团公司、中国盐湖年度
投资工作要求和盐湖股份战略规划的部署承接,也是开展年
度投资活动的重要依据,实行年初下达、过程监管、年中调
整、年底总结的闭环管理方式。年度投资计划根据集团公司
和中国盐湖通知要求适时启动,各所属企业组织拟纳入投资
计划的项目进行研究和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并购类股
权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完成立项后方纳入年度投资计划,未纳
入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得投资实施,确需追加
投资项目的,应先申请调整年度投资计划。
   第十二条 盐湖股份总部相关部门及所属企业按照盐湖
股份年度投资计划编制要求,本着聚焦盐湖股份主责主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投融资能力匹配、符合投资准入要求
和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要求等原则,编制本单位年度投资计划,
经审核论证、履行企业决策程序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年度投
资计划提交盐湖股份。
   第十三条 投资项目环境保护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投
入需单独计列,纳入年度投资计划一并提交盐湖股份。
   第十四条 列入投资计划内的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在集团
— 5 —
公司批复的资产负债率及带息负债预算范围内开展投资。
  第十五条 投资归口管理部门结合盐湖股份年度投资导
向以及当年可配置资源情况等有关要求,形成盐湖股份年度
投资计划,经盐湖股份分管职能领导组织专题会审核,由战
略发展部汇总,按规定权限和流程履行盐湖股份批准程序后,
报送中国盐湖审批。投资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年度投资主要
方向和目的、投资规模与投资结构、投资资金来源,年度计
划投资项目清单等。
  第十六条 因出现新的投资机会、投资项目变更以及其
他因素影响导致年度投资计划发生变化的,盐湖股份每年按
照集团公司和中国盐湖要求年中对投资计划进行调整。所属
企业向盐湖股份提出投资计划调整申请,投资归口管理部门
编制完成盐湖股份投资计划调整方案,经盐湖股份分管职能
领导组织专题会审核,由战略发展部汇总,按规定权限和流
程履行批准程序后,调整年度投资计划,并向中国盐湖履行
审批/备案/报告程序。
         第四章   投资项目审议管理
  第十七条 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决策流程依据《青海
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管控事项清单》
                  《青海盐湖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决策事项及流程清单》等执行。对
于盐湖股份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其中对于单个项目(包
括但不限于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措施、 固定资产、
对外股权等)投资,董事会对投资额不大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净资产 5%的项目进行审批;授权董事长在董事
                          — 6 —
会闭会期间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额不大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1%,且年度累积授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的项目进行审批;授权总经理在董
事会闭会期间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额不大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0.5%,且年度累积授权不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的项目进行审批。相关流程清单
有更新的,按照“就新”原则执行。
   第十八条 盐湖股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股权投资
项目按项目立项、项目决策两阶段推进工作。项目立项
主要依据是项目建议书/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决
策主要依据是项目可行性研究相关报告,包括项目市场、
技术、投资、融资、财务、税务、安全环保、管控、风
险、法律合规情况等。
   第十九条 盐湖股份立项投资项目的审议程序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立项材料,履
行其审批程序后,提交盐湖股份申请立项。
的投资项目,所属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能力的专业机构编
制项目立项所需材料。
涉及的专业领域,委托联合专家组或专业机构开展专项评
审,形成评审报告,作为项目立项支撑材料。
— 7 —
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盐湖股份相关部门/单位评审并出具评
审意见,报请盐湖股份同意后,出具立项批复文件。
  第二十条 对于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相关报告的编制,
所属企业应组织项目团队,认真开展尽职调查、市场调研、
技术论证、要素保障、方案比选、技术经济对标、全面风
险评估等工作,对可研报告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
负责,并满足集团公司和中国盐湖产业投资技经指标和行
业规范要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应编制生态环境
保护独立篇章。
  第二十一条 盐湖股份决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论证
准的投资项目,所属企业应委托有资质/能力的专业机构编制
项目可行性研究相关报告。
及的专业领域,委托联合专家组或专业机构开展专项评审,
形成评审报告,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支撑材料。对于重
大并购项目,视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财务顾问对该项目相关
报告材料进行专业审核。
  第二十二条 盐湖股份决策项目的可研决策程序
  按规定由盐湖股份决策的投资项目,一般由所属企业履
行其决策程序后,所属企业/项目工作组将项目可研报告等全
套材料提交盐湖股份申请项目决策批准。
  (一)可研受理。投资归口管理部门对项目可研材料形
式性审核通过后,发送相关部门/单位评审。相关部门/单位
                          — 8 —
须履行尽职审核责任,出具书面评审意见。
     (二)专题会研究。盐湖股份分管职能领导以召集现场会
议或以通讯会议方式组织专题会对项目可研材料进行研究,
形成会议纪要,提出后续提报决策意见。
     (三)提请决策。对于盐湖股份专题会研究通过的项目,
投资归口管理部门督促所属企业等落实专题会研究意见并
经盐湖股份分管职能领导同意后,提请履行盐湖股份批准程
序。
     (四)项目批复。按相关审批权限和决策流程,对盐湖股
份决策的事项,投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相关决议文件,出具
项目决策批复文件。
     第二十三条 参股投资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盐湖股份及
所属企业不得通过参股等方式开展《中央企业投资项目负面
清单》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中国盐
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规定的禁止类业务,
不得参股投资与盐湖股份主业无关、业务协同性不足的企业。
投资主体作为参股股东与其他股东共同出资新设企业,不得
对参股企业其他股东出资提供垫资,不得先于其他股东缴纳
出资。
     第二十四条 外部审批程序
别监管类的投资项目,履行盐湖股份决策程序后、项目实施
前,盐湖股份向中国盐湖报送开展项目投资的报告等材料,
履行中国盐湖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所属企业对该类投资项
— 9 —
目承担相应的特别监管主体责任,并将项目执行中的重大情
况及时向盐湖股份报告。
盐湖股份报告。盐湖股份向中国盐湖报送投资项目有关信息
的报告。
核准、备案的,由盐湖股份或有关单位呈报上级主管部门,
经审批、核准、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五章   投资项目实施管理
  第二十五条 所属企业承担投资项目实施管理责任,
应对实施准备、实施中的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分析,定期
向盐湖股份报送投资计划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实施
推进情况及涉及的环保投资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关键环节管理
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在批准前需组织专家组或委托专业机
构进行评审,报中国盐湖备案/审批。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相关核心约束指标不得劣于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对应指标,否则应重新履行项目可研批准程序。经批准
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作为项目实施期间投资控制依据,原
则上不得突破。
实施计划书,在项目实施前报中国盐湖备案/审批。经备案
的项目实施计划书是投资项目实施监管的依据,是投资项
                           — 10 —
目验收和过程评价的基准。
业依据国家和行业及盐湖股份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竣
工验收相关材料报盐湖股份备案。
   第二十七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属企业应严格按照
国家、地方有关要求,及时完成报批报建手续。
   第二十八条 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情况变
化的,所属企业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盐湖股份,属于
重大不利情况变化的,应按规定权限和流程履行批准程
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九条 所属企业在实施完成股权投资项目后,
应按规定及时办理产权、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材料报盐
湖股份备案。
   第三十条 投资项目满足相关条件后均应开展投资
后评价。盐湖股份根据集团公司和中国盐湖要求组织年
度投资后评价工作计划编制工作,所属企业根据投资项
目执行进度,编制年度投资后评价工作计划,并与年度
投资计划一并报送盐湖股份。盐湖股份及所属企业要保
障后评价工作所需要素条件,按批准后工作计划开展投
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所属企业应对年度投资后评价工作
进行总结,编制形成年度投资后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附所属企业组织开展的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相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等,与年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一并报送盐
湖股份。
— 11 —
          第六章   投资项目风险管理
  第三十一条 盐湖股份建立投资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
将投资风险管理作为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加强廉洁风险防
控的重要内容。盐湖股份强化投资前期风险评估和风控预
案制订,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
防范投资后项目运营、整合风险。
  第三十二条 投资项目在策划阶段开展风险评估及合
规审查,项目发起单位及所属企业是项目风险评估与合规
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对潜在的风险及不合规行为进行识别、
分析与评价,研究应对措施,并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
专章论述。
  第三十三条 对于重大股权类项目须委托独立第三方
有资质咨询机构出具项目全面风险评估报告,作为项目可
研报告支撑材料。
        第七章   投资监督、评价与责任追究
  第三十四条 盐湖股份执行集团公司和中国盐湖监
管考评工作机制,对所属企业投资项目的实施完成情况
以及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等进行跟踪评价,对发现的问题,
督促直管企业落实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第三十五条 所属企业充分应用投资后评价成果,强
化投资后评价与投资决策、资源配置、项目管理、风险
防控等投资环节的紧密联动,推动与企业管理、考核评
价、薪酬激励、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的有效衔接。
  第三十六条 所属企业均须按本规定要求开展投资
                             — 12 —
工作,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
良后果的,按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
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违
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中国盐湖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青海盐湖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规定追
究相应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盐湖股份战略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原《青海盐
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废止。
   附件:1.投资项目建议书的基本要求
— 13 —
     盐湖股份投资项目建议书的基本要求
     (1)项目的必要性和依据;
     (2)合作伙伴的资信(重大项目应请咨询公司对其进
行资信调查)和实力、投资环境(包括政策、法律环境)、
资源情况(附有关法律文件);
     (3)项目概况、经营范围、市场需求预测;
     (4)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项目盈利水
平、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能力;
     (5)项目的风险预测及防范;
     (6)投资资金的总额、注册资本、我司投资额和所占
股比、与投资合作对象的权利/义务的划分;
     (7)拟投入资金及其他资源的来源(包括规模、分期
投入安排),直管企业及所属相关单位资产负债表及情况说
明;
     (8)我方派驻人员参与管理的计划情况;
     (9)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调研内容,以使项目建议书内容翔实,利于决策。
书内容不符合基本要求,可要求所属企业进行修改后再进
入审议程序。
                            — 14 —
     投资项目立项材料形式规范审查清单
     所属企业提请盐湖股份审议投资项目立项材料时,
原则上须具备必要的形式性审查要件,要件包括但不限
于:
签字版会议纪要或传签文件;
属单位、中介机构);
供咨询服务范围、工作过程及相关责任的声明;
— 15 —
盐湖股份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本要求
  (1)概述,包括项目概况、企业概况、编制依据、
主要结论和建议等。
  (2)项目建设背景、需求分析及产出方案,包括规
划政策符合性、企业发展战略需求分析、项目市场需求分
析、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产出方案、项目商业模式等。
  (3)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包括项目选址或选线、
项目建设条件、要素保障分析等。
  (4)项目建设方案,包括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工
程方案、资源开发方案、用地用海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数字化方案、建设管理方案等。
  (5)项目运营方案,包括生产经营方案、安全保障
方案、运营管理方案等。
  (6)项目投融资与财务方案,包括投资估算、盈利
能力分析、融资方案、债务清偿能力分析、财务可持续性
分析等。
  (7)项目影响效果分析,包括经济影响分析、社会
影响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资源和能源利用效果分析、
碳达峰碳中和分析等。
  (8)项目风险管控方案,包括风险识别与评价、风
险管控方案、风险应急预案等。
  (9)研究结论及建议,包括主要研究结论、问题与
                      — 16 —
建议等。
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基本内容所要求的内容予以适当
调整。若论证的项目不涉及基本内容中的有关内容,可以
在说明情况后不再予以详细论证。各单位结合项目行业特
点,说明情况后可采用行业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范或标
准,同时根据盐湖股份管理要求等,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中基本内容予以有效补充完善, 以利于审议决策。
融资方案、税务成本测算、治理安排、合规性等内容,必
要时可独立成册作为项目可研材料组成部分。
息,特别是基础性、前提性的须注明来源,确保客观、真
实;自行统计调查出的数据,应说明数据采集的方法,可
靠程度。
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不符合基本要求,可要求所属企业进行
修改后再进入审议程序。
— 17 —
  投资项目可研材料形式性规范审查清单
  所属企业提请盐湖股份审议投资项目可研报告等材料
时,原则上须具备必要的形式性审查要件,要件包括但不
限于:
签字版会议纪要或传签文件;
签字的材料;
属单位、中介机构);
咨询服务范围、工作过程及相关责任的声明;
                              — 18 —
— 19 —
— 20 —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盐湖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