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司”或“中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
设置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
管规则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
等内部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合规地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积极促进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审计委员会由 4 位非执行董事组成,包括:主任委员吴港平
先生及委员孔令岩先生、陆正飞先生、周禹先生,其中,吴港平先生、陆正飞先
生和周禹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全体委员均具备履行相关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吴港平先生和陆正飞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审计委员会的构成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
主要工作经历、专业背景等详见《中金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工作规则》的
要求,召开会议、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并同意各项议案,定期听取内外部审计机
构工作汇报并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提出建议,切实履行审查监督职能,在审核
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建立有效内部控制等
方面发挥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审议 32
项议案,听取 6 项汇报,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及听取事项
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7.审议《关于<2024 年度反洗钱审计报告>的议案》 ;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第三次会议 2.听取《2025 年 4-6 月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
第四次会议
案》;
第五次会议
信息技术管理有效性评价安排和进度》的汇报;
;
汇报。
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
第六次会议
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预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及听取事项
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
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
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
定的议案》 ;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的议案》;
价格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的议案》;
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在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担任的职务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吴港平 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6/6
孔令岩 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6/6
陆正飞 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6/6
周禹 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6/6
三、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重点关注事项
(一)全过程监督年度审计工作,严把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年度审计是审计委员会的重点关注事项。年度审计开始前,审计委员会及公
司相关工作部门对外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审核,内容涵盖审
计工作范围、工作团队、工作时间安排、审计策略和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事
项、信息保密管理等,听取审计师的独立性声明,并对审计重点关注领域提出指
导建议。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审计进展,督促外部审计机构保
证人员配备、勤勉尽职执行审计程序、主动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及时向审
计委员会汇报重要事项或发现。年度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
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总结汇报,就结构化主体的合并、金融工具的估值等审
计重点关注领域及其审计应对进行交流,并对审计结果进行审核。
(二)定期审核财务报告,监督财务稳健运行、信息规范披露
报告期内,除年度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外,审计委员会亦审核了公司 2025 年
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并听取了外部审计机
构关于 2025 年中期财务报表审阅工作和一季度、三季度财务报表商定程序执行结
果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报告期内的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波动和外部
政策变化情况,及时提示外部审计机构关注变化影响、动态调整重点关注事项,
对公司整体和分部的业绩表现及同业对标情况、重要财务数据和会计指标变化情
况以及重要事项的会计处理、财务影响和审计程序执行情况等予以了高度关注,
并听取管理层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有关回应说明。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可相关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披露。
(三)加强外部审计机构的聘任、管理和评估工作,充分履行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对外部审计机构实施全流程监督管理。报告
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完成了对外部审计机构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审
议通过了《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经评估,2024 年度,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保持
了应有的独立性及职业谨慎,团队配置及工时投入整体满足工作需求,总体能够
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并提交相应成果,公允表达了审计意见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满
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审计委员会亦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对
相关机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审核,同意
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 1 年。该议案后续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保障公司会计审计信息安全、切实有效防范涉密信息外泄,根据《国有金
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规则》,进一步
规范和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安全管理。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详细情况请见与本报
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四)指导及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推动内部审计工作质效提升
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充分沟通,
指导并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积极发挥专业作用。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定期听
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关注内部审计数字化建
设及科技手段应用、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审计整改进度、审计
成果运用等关键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听取管理层的回应说明,为进一步提升
公司内部审计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持续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促进内部控制系统不断完善
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关注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与公司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的适应性,并重点关注全面风
险管理、合规管理及信息技术管理领域,指导和监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
有效实施。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
度内部控制、全面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及信息技术管理有效性评价工作汇报》,并
听取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全面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及信息技术管理有效性评
价安排和进度》相关汇报,持续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六)承接监事会法定职权,持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报告期内,为落实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和上级单位的指导要
求,根据对《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规定由审计委
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议事及表决程
序、记录及文件保存要求等进行细化完善。为保障前述职权充分行使,审计委员
会指导公司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工作方案》,听取了相关汇
报并提出完善建议,切实保障审计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监督
机制。
(七)其他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反洗钱审计报告》,并听取了《全
面风险管理审计报告》相关汇报,对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全面风险管
理等工作予以重点关注。此外,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重大项目涉及的财务会计处理、尽职调查工作进展、风
险管理要求等提出指导建议,充分发挥专业作用。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
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工作规
则》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协助下,依法合规、
独立客观、勤勉审慎地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在财务信息审核及披露、外部审
计机构管理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协调及监督指导、内部控制监督管理等方面
的专业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质效、保障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贡献了重要和积极力量。
特此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