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及工作要求,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的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张胜先生、王清云女
士、陈伟先生,其中,张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履行监督
公司内部及外部审计的职责。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
会议 议题
时间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2025 年 4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月 10 日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2025 年 4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月 28 日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2025 年 8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月 25 日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2025 年 9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月4日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日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或未弥补亏
委员会第十一次会 损归属方案的议案
日
议
日
日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2025 年
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
委员会第十二次会 12 月 31
易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议 日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会计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的有关规定进行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均客观地体现了各种影响因素对公司效益的影响。各报告均思路清晰,内容完整,
分析透彻。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该会计师事
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
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同时,根据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量的评估,公司聘请了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并认
可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可行性,积极督促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出
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相关资料,认为内部审计工作
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
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核查相关
规章制度是否完备,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
较为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
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极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不断提
升科学决策能力,提高议事效率,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与判断,
作出了科学而合理的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请各位董事审议。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