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
则》
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勤勉尽责,在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审查公司内控执行及风险管理、监督会计
师事务所续聘、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现将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
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由戚啸艳女士、史亚伦先生、郭子
建先生三名成员组成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经 2025 年 7 月 14 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选举胡文言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原委员郭子建先生离任,审计委员会由戚啸艳女士、史亚伦先生、胡文言先生三
名成员组成,其中戚啸艳女士、胡文言先生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由具有
会计专业资格的戚啸艳女士担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职责的专业知识,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主要就公司财务报告、审查公司内
控制度执行及风险管理、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并听取、指导了公司内审监察部工作,全体委员均出席了全
部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通过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初审结果及
一次会议 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汇报》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
第三届董事会
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二次会议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
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审
监察部 2025 年一季度工作汇报>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内审监察
部负责人的议案》
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审监察部 2025 年半年度工作汇报
第三届董事会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
四次会议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
公司<内审监察部 2025 年三季度工作汇报>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六次会议
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第三届董事会
总体审计策略>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审监察部工
作总结及 2026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内
七次会议
审负责人 2025 年度考核情况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并对其专业性和独立
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
业务审计的资格,自公司聘任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独立、严谨、客观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
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会计
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相关要求,经合规性程序,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表决通过此续聘事项。
经理就审计计划、审计初稿、审计终稿等重要事项进行多次沟通,监督财报编制
及审计工作正常开展。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与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制定
和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三会”能够有效运作,高级管理人
员的职责能够充分发挥,实现了公司决策程序和议事程序民主化、透明化,公司
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基本健全、有效。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并提出了专业意见和
建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
况。公司财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
制,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与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管理层和内审部门的汇报,持续关注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从专业的角度对完善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供专业建议,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五)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审计工作事宜与公司管理层及公证天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协调,并充分讨论沟通,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
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
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外部审计的评估工作
进行了审慎的讨论和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
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密切关注监管政策等法规变化要求,
继续发挥监督职能和专业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促进公司
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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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