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6-16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华
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以
下统称“关联方”)等关联公司 2026 年与公司拟进行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提供劳务、销售商品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
金额为人民币 150,000 万元,上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
金额为人民币 38,413.14 万元。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非关联董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公司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秉琪回避
第 1 页 共 6 页
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 截至披 关联
关联 关联
联 关联交易内 2025 年实 2026 年预 露日已 交易
交易 交易
关 容 际发生额 计发生额 发生金 定价
方 类型
系 额 原则
母 首先
公 按照
司 销售商品、 政府
华侨 及 销售 水、电、提 定价
城集 同 商 供物业服 或者
团及 受 品、 务、租赁、 18,055.10 70,000.00 1818.12 政府
其子 母 提供 管理费、酒 指导
公司 公 劳务 店餐饮门票 价范
司 等服务 围内
控 确定;
制 如政
府无
规定
母
标准
公
的,按
司
采购商品、 照市
华侨 及 采购
支付租金、 场价
城集 同 商
设计费、管 格或
团及 受 品、 20,358.04 80,000.00 1,519.95
理费、商标 者独
其子 母 接受
使用费等服 立的
公司 公 劳务
务 非关
司
联交
控
易价
制
格等
确定。
合计 38,413.14 150,000.00 3,338.07
注:因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
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
第 2 页 共 6 页
产 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与
关联 关联 占同类
关联 关联交易内 2025 年实 2025 年预 预计金
交易 交易 交易的
关系 容 际发生额 计发生额 额的偏
方 类型 比例
差
销售商品、
母公
华侨 水、电、提
司及 销售
城集 供物业服
同受 商品、
团及 务、租赁、 18,055.10 70,000.00 2.46% -74%
母公 提供
其子 管理费、酒
司控 劳务
公司 店餐饮门票
制
等服务
母公 采购商品、
华侨
司及 采购 支付租金、
城集
同受 商品、 设计费、管
团及 20,358.04 80,000.00 2.83% -75%
母公 接受 理费、商标
其子
司控 劳务 使用费等服
公司
制 务
合计 38,413.14 150,000.00 -74%
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同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时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交易情况进行适
时适当调整。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司日常关联交易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公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
明
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第 3 页 共 6 页
法定代表人:吴秉琪;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 亿元;主营业务:
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区内
自用一类商品、机械设备、轻工业品等商品的进口(按经贸部[92]
外经贸管体审证字第 A19024 号文经营),开展补偿贸易,向旅游及
相关文化产业(包括演艺、娱乐及其服务等)、工业、房地产、商贸、
包装、装潢、印刷行业投资,出口商品转内销和进口商品的内销业务,
旅游、仓库出租、文化艺术、捐赠汽车保税仓,会议展览服务(涉及
许可证管理的项目,须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汽车(含小
轿车)销售。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集团公司总资产为 4,452.22 亿元,净
资产 843.35 亿元,2025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248.75 亿元,净利润
-65.22 亿元。
华侨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该关联人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三、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水、电、
提供物业服务、租赁、提供管理服务以及酒店餐饮门票等服务,2026
年预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为人民币 70,000 万元。
(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支付租金、
设计费、接受管理、商标使用费等服务,2026 年预计采购商品、接
受劳务支出为人民币 80,000 万元。
第 4 页 共 6 页
以上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人民币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
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原则。日常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依据为:首先按
照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确定;如政府无规定标准的,按照
市场价格或者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等确定。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的需要,交易价格参考同类型业务的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
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影响。
六、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公司在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双方
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在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
公司 2026 年将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可以保证公司正常
稳定的经营,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
任何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或被控制。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与我们进行了有效沟通,
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 5 页 共 6 页
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它规范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