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邦智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2:43:3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振邦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
未来发展,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
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
向公司董事会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容诚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事务所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事务所就会
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
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
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事
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
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
计师进行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
员会听取了容诚事务所关于公司关键审计事项的确定及审计措施开展等情况,确
保 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
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
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
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振邦智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