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6-016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30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3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3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5 人,代表股份 24,488,7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总股本 58,169,316 股,下同)
的 42.09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7,683,0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9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1 人,代表股份 6,805,7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99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60 人,代表股
份 2,096,4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 60 人,代表股份 2,096,4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41%。
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
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陈毅敏先生、蒋华先生、何利女士、朱际翔先生、王珊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9,441,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758,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825%。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9,440,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757,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098%。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9,456,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773,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98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9,441,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758,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825%。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9,441,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758,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825%。
表决结果通过。
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余锡平先生、王军伟先生、王志恒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9,441,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758,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825%。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9,441,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758,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825%。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9,441,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758,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826%。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4,320,9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28,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961%;反对 16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48%;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亦涛、张武勇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