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2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召开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0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
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括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
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4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本人如果
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园区拱宸路 1 号 4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等额选举)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特别决议议案:12.00。该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00、4.00、5.00、6.00、7.00、9.00、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00、6.00、7.0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科伦宁辉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关联股东;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5)议案 13.00 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 5 名;议案 14.00 为累积
投票议案,应选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
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 13.00、14.00 表决时,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6)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
在 公 司 2025 年 度 股 东 会 上 进 行 述 职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股东
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法人股东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法人股东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除应按照
上述(1)、
(2)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外,还应持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
的授权委托书、受托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
写明参会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
话登记。(须在 2026 年 4 月 17 日 19:00 前送达至公司,并请注明“股东会”字
样)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参会资料或证
件的原件。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9:30-13:30;
下午 15:00-19: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4 月 17 日(星期五)
下午 19:0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宸路 1 号川宁生
物董事会办公室。
(1)会议联系人:顾祥、王乐;
(2)联系电话:0999-8077777-9278;
(3)联系传真:0999-8077667;
(4)联系邮箱:ir@klcnsw.com;
(5)联系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
宸路 1 号川宁生物董事会办公室。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
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
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
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 1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提案 1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伊犁川宁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
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
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同 反 弃
备注
提案 意 对 权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等额选举)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
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出投票指示。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
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愿进行表决。
经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