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6-010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
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以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
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Boliang Lou 博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康
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Boliang Lou 博士代表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
其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回顾和总结 2025 年度公司整体工作情况和经营业绩,并对 2026 年度工作进行部
署。董事会认为 2025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各项
决议内容,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案》
(7,263,300 股)后现有的总股本 1,830,020,32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归属、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
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
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 2026 年度
中期分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中期分红、制定中期分红方案、中期
分红的具体金额和实施时间等。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金额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
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
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告》的内容并
批准对外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披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披露易(http://www.hkexnews.hk)的《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全
年业绩公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执行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非执行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为零元。独立
非执行董事 2026 年度在公司领取年度薪酬为 35 万元,按月支付,由公司代扣代
缴所得税。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确定的 2025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 2025 年公司业绩及市场状况,发放
了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基础薪酬,并在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评后确定
了其绩效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首席执行官(总经
Boliang Lou 210 300
理)
楼小强 首席运营官、总裁 180 250
郑北 执行副总裁 160 200
Hua Yang 首席科学官 180 200
首席财务官、董事会
李承宗 180 250
秘书
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由基础薪酬加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础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
准,结合职位、责任、能力、工作地点等因素确定,基础薪酬按月支付。绩效薪
酬结合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和公司经营情况等确定。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 Boliang Lou 博士、楼小强先生、郑北女士、李承宗先生对此议案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
效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原则、
管理机构、薪酬标准及发放、薪酬止付追索机制、薪酬的调整依据等。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案》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做
出的预测,公司及公司所属各级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向若干非关联方金融机构申
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98 亿元(含等值外币,下同)的授信额度(含原银行授信
协议到期后重新申请授信额度及 2026 年度新增授信额度,不含本年度未到期的
长期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做出的预测,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
控股子公司)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6 亿元(含等值外币,下同)的担保额度,
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各
级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59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7 亿元。
公司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仍处于担保期间的担保事项及相关金
额不计入前述 2026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
押、质押等。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
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新增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包括全资子公
司之间进行调剂、全资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
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的出口收入、境外经营业务规模、境外融资情况及同行业公司惯例,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6 年开展套期保值产品交易额度为 18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
币。上述交易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开展套期保值产品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交易额度。
同时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套期保值产品交易的专项说明》
《关于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套期保值产品交易专项说明》《关于 2026 年度套期
保值产品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及《关于 2026 年开展套期保值产品交易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5 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境内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境内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境外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拟采用单一选聘
方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按
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并遵循《香港公司条例》的要求编制公司 2026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公司 2025 年度境外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40 万元。2026 年度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 2025 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基于公司业务规模、专业服务所
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
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相关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
确定。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查报告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非执行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非执行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中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董事会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余坚先生、李丽华女士、曾劲峰教授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巩固公司在医药研发服务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实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并同意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及/或其他人士具体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于股东会审议通过本
议案时公司总股本(不含 H 股库存股,下同)的 3.8547%的 H 股或可转换成该
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公司 H 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
似权利”,前述授权以下统称“一般性授权”)。具体授权如下:
一、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同意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或其他
人士具体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 H 股或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
股或类似权利发行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股权或其他权利。
二、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第一条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配发、发行及
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 H 股股份的数量(不包括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于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时公
司总股本的 3.8547%。
三、如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已于本议案第五条所述授权有效期内决定配发、
发行及处理 H 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
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
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四、授权董事会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或其他人士根据适
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上市规则》)取得所有
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适用),并在遵守有关对于一般性授权
限制下行使一般性授权。
五、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
的日期止:
授权时。
六、授权董事会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或其他人士批准、
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发
行及处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
必要的行动。
七、授权董事会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或其他人士在新股
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
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做出适
当及必要的修订。
在股东会批准本议案上述一般性授权的基础下,董事会进一步作出一般及无
条件授权,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本议案的授权直接行使相关权利,无需再就此类
具体事务另行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公司管理层须严格遵循股东会及董事会授权
之范围、限额及适用监管规范,确保一般性授权事项之合规性及信息披露之完整
性。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鉴于 H 股配售及股权激励归属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1,778,195,525 股增
至 1,837,283,628 股 ,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1,778,195,525 元 变 更 为 人 民 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
严洛钧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秘书职务,及不再担任根据《香港上市规则》
第 3.05 条所规定之授权代表(以下简称“授权代表”)及香港法例第 622 章公司
条例第 16 部规定之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代理人(以下简称“法
律程序文件代理人”),严洛钧先生的辞职申请自 2026 年 3 月 30 日起生效,严洛
钧先生确认其与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事项须提请联交所或公司
股东注意。
董事会同意聘任秘书服务公司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提议委任
的麦宝文女士接替严先生作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该聘
任自 2026 年 3 月 30 日起生效。麦女士为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
总监。其曾在多家专业机构及香港上市公司工作,拥有超过 20 年工作经验,范
畴包括审计、会计、公司财务、合规及公司秘书事务。麦女士于 2017 年获香港
理工大学公司管治硕士学位,其于 2017 年获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特许公司治理
公会会士资格、于 2003 年获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于 2006 年获英国特许公认会
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心竞争力、持续规范公司治理、践行社会责任、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
者的沟通交流、强化投资者回报等几方面着手,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执行到位,切实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依据《香港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应当
在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期前至少 21 日将 H 股年度报告送达给 H 股股东,故公司需
要视 2025 年 H 股年度报告的准备情况确定年度股东会召开时间。鉴于以上情况,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年度股东会公告和通函在披露前
的核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确定年度股东会召开的时间等相关事宜。
待年度股东会召开时间确定后,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另行发布年度股东会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