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宁生物: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2: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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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1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上午 11 点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段宏女士、曹亚丽女士、高献礼先生向公司董事
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上述职。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进行了
评估,并出具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
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
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 2025 年度
述职报告》《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
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 2025 年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
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对 2026 年经营方针、未来发展规划向董事会提交《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www.cninfo.com.cn),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769,008,907.26
元(合并报表);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 922,121,334.33 元,提取 10%法定
盈余公积 92,212,133.4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221,021,975.23 元,扣除年度
内 已 分 配现 金 红 利 601,332,747.67 元 。 2025 年 末 累 计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后,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230,08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1.7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85,804,705.0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17%,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2,063,793,723.46 元结转
以后年度分配。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
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
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
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
经营成果所做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负责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和市场行情确定其 2026 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
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环
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
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战略与 ESG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
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在关联董事刘革新先生、刘思川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 5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
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
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
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九)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
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
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标准的
议案》
余非独立董事成员按其在公司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
薪酬,公司未另行支付其任期内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报酬;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
度薪酬为每人 12 万元/年(含税)。
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
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非独立董事薪酬。公司独立
董事 2026 年度薪酬为每人 12 万元/年(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过半数董事与本议案利益相关,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关联董事邓旭衡先生、李懿行先生回避表决,以 5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及奖金构成,其中基本薪酬
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能力、岗位责任综合确定;绩效薪酬及奖金
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而定,并根据
所在地区薪酬水平和通货膨胀水平做相应调整。
  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拟在 2025 年度薪酬基础上,根据同行
业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做相应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
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
告》。
  由于本议案内容与全体董事均有关联,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
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
子公司申请向银行等机构融资的议案》
  根据经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自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即 2027 年召开的 2026 年年度
股东会决议)之日,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 60 亿元人民币,该
额度拟用于公司向银行等机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
委托贷款、委托债权投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理、应收账款
质押、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供应链金融、
商票保贴等业务。在授信期限内,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融资相关的事
宜,具体融资金额届时将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
办理该银行等机构融资手续时,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可以用其资产进行抵押、质押
等担保。
  就上述事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经营需要选择融资银
行等机构及单笔融资额度,就融资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总经理签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
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合计人
民币 3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
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
生产经营密切相关,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总经理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总
经理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同时,同意公司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具
的《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
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十七)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
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
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公告》。
  (十八)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
子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公司及子(分)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
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票据(ABN)、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
永续票据(长期限含权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GN)等相关监管部门认可
的类型。
  就拟注册发行的债务额度,对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超短期融资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票据(ABN)、资产支持
商业票据(ABCP)、永续票据(长期限含权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GN)
等不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注册额度限制的债务融
资工具,每一种类产品的注册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如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受协
会对注册发行总金额有限制要求的,则以该金额为上限。
  公司视实际资金需求安排进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并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
或分期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本公司及子分公司生产经营资金、调整债务
结构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处理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该项授权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决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的类型、品种、金额、期限、发行批次及数额、发行时间、发行方
式、募集资金用途,并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发行利率;
  (2)选择及聘任合格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及聘任承销机构、
信用评级机构及法律顾问;
  (3)进行一切必要磋商、修订及签订所有相关协议及其它必要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有关批准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文件、发行文件、
承销协议、所有为作出必要披露的公告及文件);
  (4)办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所有必要的批准及必要的注册
及备案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发行该工具向相关部门递交注册申请及按照相关部
门的要求对发行该工具的建议作出必要修订;
  (5)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
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
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就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及处理或决定所有
相关事宜;
  (7)上述授权自本次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三年内及授权期限内注册的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
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分)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票据池额
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商业汇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
民币 10 亿元,开展期限为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决
议(即 2027 年召开的 2026 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
滚动使用。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分)公司可独立开展票据池业务,也可以办理集
团票据池业务。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分)公司办理集团票据池业务,可
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
请占用票据池内其它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
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
置换。票据池质押额度由全体签约企业共享。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
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
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
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经营需要决定单笔融资额度,决定
参与票据池业务的子(分)公司及其变更,签署融资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二十)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
区伊宁园区拱宸路 1 号 4 楼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
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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