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凯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大会审议通过的《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业务及技术骨干,均与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务关系并签订相关协议。
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权日
为 2026 年 3 月 30 日,向 35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121.3437 万份股票期权,
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为 13.04 元/份。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