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301280 证券简称:珠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特别决议事项。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8,977,721.18 元,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为 192,194,354.8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 2025 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9,219,435.48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配的利润为 464,723,007.92 元。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29,266,958.61 元。根据
合 并报 表 和母公 司报 表中可供 分配的利润孰低的 原则,公司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回报全体股东,公司
临时公告
公司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36,780,1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7,356,028 元(含税),同时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54,712,056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为 191,492,196 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
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度净利润的比例 13.09%。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7,356,028 117,240,120 96,559,746.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研发投入(元) 70,529,205.95 64,720,566.79 63,759,181.59
营业收入(元) 1,758,835,150.75 1,602,909,463.28 1,216,442,203.3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额(元)
临时公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是 ?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2024、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241,155,894.00 元,高于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 3,000 万元。因
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
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
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趋势及市场竞争力,以及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
制定了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一方面,公司积极回报股东、注重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
成长的经营成果;另一方面,利润分配方案亦考虑了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本年
临时公告
度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
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