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2: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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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 年度
    (二)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94,931,482.13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余公积金至注册资本的 50%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3,553,397.56 元,减去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13,207,563.60 元,本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640,974,268.1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51,389,141.64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
配利润为依据,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
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因此,2025 年末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三)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1.28 元(含税):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 132,075,636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2,465,600 股,剔除后以 129,610,036 为基数,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 16,590,084.61 元。基于公司发展长远考虑,剩余利润作为未分
配利润留存,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四)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总额为 16,590,084.61 元;公司 2025 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的资金总额为 80,840,662.6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预计 2025 年度现金分
红和股份回购总额约 97,430,747.21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 102.63%。
  (五)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
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590,084.61   13,207,563.60    13,207,563.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43,005,211.81
    额(元)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正值,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43,005,211.81 元,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不存
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末及 2025 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
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3,107.91 万元、
  (1)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所处汽车行业,目前处于总体稳定发展、局部竞争激烈的发展状态,公
司需加强研发投入巩固公司的技术护城河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为推动在手订单的
投产和爬坡,应对汽车市场的不确定性和季节性波动因素,公司需配套铺底资金,
提升抵御风险能力。2025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 66.85%,对外投资金额较大。
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以实现长期、稳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公司 2025 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为 80,840,662.60 元(不含交易费
用),公司预计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约 97,430,747.21 元,占公司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
求等,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且保障公司未来的分红能力。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
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公司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夯实主业,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统筹好短期收益
与长期战略、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组织规模与业务体量等之间的关系,同时通
过提升治理水平、强化管理效能等务实有效的举措,进一步支撑公司转型升级与
高质量发展,以更完善透明的治理水平和更健康稳健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相匹
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
                           《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
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
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不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投资
者持股比例产生实质影响,也不影响公司未来融资能力、融资成本和偿债能力,
不会造成流动资金短缺和经营现金流重大变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长期
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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