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6 证券简称:雷尔伟 公告编号:2026-006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
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旨在更好地回报股东,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和未来发展的需求,且不
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在确保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股东的长期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
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且其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产
生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 天 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 公 司 2025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元 后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92,059,187.39 元 , 扣 除 已 支 付 的 2024 年 度 现 金 分 红
公司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409,242,591.32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46,105,652.15 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董事会
提议 2025 年度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18,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276.00 万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的余额,合计转增股本 87,36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305,760,000 股。本年度
不送红股。
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6.2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2,760,000.00 93,600,000.00 39,6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0,816,554.49 67,252,362.96 54,228,755.52
研发投入(元) 22,330,022.31 23,651,867.79 20,814,702.00
营业收入(元) 385,132,912.65 366,027,862.36 347,613,737.3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64,099,224.3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
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6,596.00 万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
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
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