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末合并
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且 2025 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
净额为负,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26)第 P03044 号),公司合并报表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527,813,327.29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37,106,628.14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1,686,853.90 元。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合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944,150,379.07 元 ,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070,784,993.80 元。
因公司 2025 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且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由于公司 2025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且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尚
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 2025 年度拟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会议暨 2025 年年度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
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