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26-11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
盈余公积 11,327,802.2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120,378,314.74
元,减去当年支付的普通股股利 41,571,894.00 元,2025 年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 1,181,700,450.83 元。其中,母公司 2025 年实现净
利润 113,278,022.59 元,提取盈余公积 11,327,802.26 元,加年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120,642,369.98 元 , 减 去 当 年 支 付 的 普 通 股 股 利
元。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投资者,董事会提
议以 2025 年末股本总数 540,434,6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5 元(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 35,128,250.43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资本公积金
不转增股本。
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35,128,250.43 元,占 2025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75%。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
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5,128,250.43 41,571,894.00 20,785,947.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97,486,091.43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
□是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
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 年
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97,486,091.43 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年均净利润的 83.81%。因此,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
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与投资者回报等
因素,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的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5 年度及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
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2.24 亿元、1.07 亿元,分
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8.31%、4.04%,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