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6-020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本公司”)2025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份 2,858,773.00 股后的 593,950,52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5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
售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33,340 股 , 回 购 限 制 性 股 票 实 施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议及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
股本因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税)。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权登记日收盘价-1.2440123 元/股。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
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注】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4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4
月 7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4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4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册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3 月 27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742,438,151.25
元 =593,950,521 股×1.25 元/股。
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
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
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
以 1.2440123 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742,438,151.25
元÷596,809,294 股=1.2440123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
舍五入)。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2440123
元/股,
。
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调整事项并予以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 6 号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林洵沛
咨询电话:0752-2638669
传真电话:0752-2655999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