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6-020
优先股代码:360013、360022
优先股简称:光大优 1、光大优 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2025年度末期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70元
(含税),叠加中期已派发的现金股息,2025年度每10股合计派发现
金股息人民币1.7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
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
? 本行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5 年度本行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
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388.26 亿元,扣除优先股股息人民币 26.11 亿
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人民币 18.40 亿元后,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343.75 亿元;2025 年度本行母公
司报表中净利润为人民币 349.26 亿元,扣除已分配股息及利息人民
币 106.55 亿元(含中期分红人民币 62.04 亿元)后,可供分配净利
润为人民币 242.71 亿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润分配方案如下:
亿元,已达到注册资本的 5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
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可不再计提。
照本行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期末余额 1.5%的差额计提一般准备人
民币 9.70 亿元。
人民币 0.70 元(含税),以本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普通股总股本
叠加中期已派发的现金股息,2025 年度每 10 股合计派人民币 1.75
元(含税),本年度现金股息总额合计人民币 103.40 亿元(含税),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 26.63%,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30.08%。若本行普通股总股本在本次分
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届时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现金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发
布,以人民币或港币向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东会召开
前一周(包括股东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
基准汇率计算。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资本,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二)本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103.40 111.67 102.22
回购注销总额 - - -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388.26 416.96 407.92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43.75 370.49 359.81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2,256.0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317.2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归属于本行股
东的净利润(简称年均归属于本行股 404.38
东的净利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归属于本行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简称年均归属于 358.02
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简称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317.29
购注销总额)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
否
于5000万元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年均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年均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上述两项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 否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行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将本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本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本行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影响本行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