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 84,413,045.83 元,已达公司注册
资本的 50%,本次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6〕518Z0034
号)确认,公司 2025 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3,410,922.57 元,其
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4,918,325.7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
配利润为 765,275,320.33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692,523,075.40 元,根据合并
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 692,523,075.40
元。
回购注销的 590,850 股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 2,882.40 万元(含税)。公司于
前述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将向全体股东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053.07 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因股票期权行权、股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
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0,530,680.00 100,389,018.6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3,410,922.57 203,293,866.42 208,003,811.7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61,569,533.5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是 ?否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
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50,919,698.60 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年均净利润的 93.41%,远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
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等因素而制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全体股
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
展,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