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6)第0078号
(第一页,共三页)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创”)关于 2025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中际旭创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2025 年修订)-第 21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意见。我们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2 号公告格式(2025 年修订)-
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
了中际旭创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
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续)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6)第0078号
(第二页,共三页)
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5]10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2025 年修订)-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际旭创 202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
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 [2025]10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2025 年修订)-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格式》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际旭创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续)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6)第0078号
(第三页,共三页)
本报告仅供中际旭创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在2025年度报告中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何 廷
中国•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际旭创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9 号), 中际旭创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际旭创”)向 15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4,362,241.6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65,117,758.32
元(以下简称“2021 年度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全部到位,业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已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
第 1009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公司本年度使用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人民币 29,669.70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78,872.51 万元,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募
集资金减去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后的余额的差异为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募集资金使用
风险,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
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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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于 2021 年 10 月,本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
根据《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龙口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
以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旭创”)光模块业务
总部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苏州旭创高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银行贷款项目由苏州旭创及苏州旭创光电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负责组
织实施,就苏州旭创光模块业务总部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际旭创(甲 1)及苏州旭创(甲
方监管协议》 ;中际旭创(甲 1)、苏州旭创(甲 2)及产业园(甲 3) 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及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就苏州旭创
高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中际旭创(甲 1)及苏州旭创(甲 2)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以及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中际旭创(甲 1)、苏州旭创(甲 2)及产业园(甲 3) 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以及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就补
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中际旭创(甲 1)及苏州旭创(甲 2)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
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及
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铜陵旭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旭创”)高端光模块
生产基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旭创及苏州旭创的全资子公司铜陵旭创负责组织实
施,中际旭创(甲 1)及苏州旭创(甲 2)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工业园区支行以及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际旭创(甲 1)、苏州
旭创(甲 2)及铜陵旭创(甲 3)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
支行以及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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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储翰”)生产基
地技术改造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储翰负责组织实施,中际旭创(甲 1)及成都储翰(甲
金三方监管协议》 。
于 2024 年 9 月,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苏州旭创高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进行变更,将
其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建设新增铜陵旭创高端光模块产业园三期项目,鉴于铜陵旭
创高端光模块产业园三期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旭创及苏州旭创的全资子公司铜陵
旭创负责组织实施,为了进一步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与实施,中际旭创(甲 1)、苏州旭创
(甲 2)及铜陵旭创(甲 3)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以
及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以上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
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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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的募集资
金的账户变动情况如下:
开户名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专户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用途
注 1:本公司、苏州旭创和产业园关于苏州旭创高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22,756.84 万元,本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司将原募投项目苏州旭创高端光
模块生产基地项目进行变更,将其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建设新增铜陵旭创高端光模块产业园三期项目,本公司、苏州旭创和产业园均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办理了注销专
项账户手续,销户当日募集资金账户剩余的人民币 14,226.88 元的利息存款转入本公司、苏州旭创和产业园的基本户。
注 2:本公司、苏州旭创和产业园关于苏州旭创光模块业务总部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58,106.07 万元,本公司、苏州旭创和产业园已将苏州旭创光模
块业务总部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按计划使用完毕,本公司、苏州旭创和产业园已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6 月 25 日及 6 月 26 日办理了注销专项
账户手续,销户当日募集资金账户剩余的人民币 46,208.37 元的利息存款转入本公司、苏州旭创和产业园的基本户。
注 3:铜陵旭创关于铜陵旭创高端光模块产业园三期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45,165.22 万元,铜陵旭创已将铜陵旭创高端光模块产业园三期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
金按计划使用完毕,并已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办理了注销专项账户手续,销户当日募集资金账户剩余的人民币 7,639.97 元的利息存款转入铜陵旭创的基本户。
注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均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
净额的 5%,豁免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将上述利息款转入基本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前述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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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及全资孙公司铜陵旭创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无未到期的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且
所有的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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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9,948.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669.7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8,058.2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8,872.5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5.21%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的效益 计效益 性是否发
分变更) 期 生重大变
(3)=(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否
中心建设项目 56,152.94 56,152.94 3,167.20 58,106.08 103.48%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不
适用
不
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69,948.00 269,948.00 29,669.70 278,872.51 103.31% - 191,022.24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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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本年度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本年度无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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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根据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告《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中披露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56,152.94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上
述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年 11 月 19 日止,本公司募投项目已经累计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 6,985.95 万元。公司现拟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985.95 万元置换先期(截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止)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21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985.95 万元
置换先期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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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本年度无重大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年度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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