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松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在任职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
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松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72年10
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价格鉴定师、拍卖师,山东省政协第十二、十三届委员,济南市第十三
届、十四届、十五届政协委员。现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山东分所所长,山东国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丰鼎新
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负责人,山东玉贵堂拍卖有限公司董事
长,山东国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在兼任潍坊智
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
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
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任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5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职务 缺席次数
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张松旺 独立董事 5 0 0 否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内,本人
无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形。
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依照法律、法规、《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
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
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对审计机构的工作程序和披露重点予以
关注并提出建议,了解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
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评定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奖励方
案的议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相关人员的业绩考核进行了评
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发表相关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次,审议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本人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参与独立董事相关沟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
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
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
司内部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
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
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
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
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在日常工作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等各种形式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审查监督,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相关
建议,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及时了解网络互动平台问题等
方式,积极了解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
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
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
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
益的保护意识。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
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5%以上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控
股子公司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性资金往来,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提供任何对外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0。公
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无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
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各期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
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
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
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
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
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
的责任和义务。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考评及绩效奖励的议案》,本人对公司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公司按照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绩效考核制度执行,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年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6天,
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
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好参与决策、咨询、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
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松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