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
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
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发表专业意见,重点聚焦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
制建设、税务合规等关键事项,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制衡作用,全力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现特将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1 年 7 月出
生,现任天津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远光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访问学者。本人自 2025 年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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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表决 8 次。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
尽责、独立审慎履行职责。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特别是重大事项时,主
动与公司及相关部门保持充分沟通,全面查阅背景资料,深入研究议案内容,始终
立足专业判断,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客观公正、审慎独立行使表决权,认真参
与各项审议工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助力董事会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制度规定,真实有效,重大经营决策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 4 次股东会,会前对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研读,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均(现场/通讯)出席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各专业委员
会工作细则,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职期间认真履行了各个委员会
责任和义务如下:
委员会名称 开会届次 交流、讨论事项
审议通过:
第五届第十二次
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
工作计划>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
第五届第十三次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
《关于<2025 年前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六届第一次会 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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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1、《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与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年
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及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充分沟通,
督促会计师保持独立性、专业性,严谨规范开展审计工作,保障财务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持续与公司审计部保持常态化沟通,认真听取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按要求审议审计部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内部审计报告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相关事项。本人认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架构完善、人员配备
充足,能够有效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要求开展信息披露,确保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主动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途径关注投资
者的问题,积极倾听中小股东诉求与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同时,持
续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治理、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
督与专业支持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高质量发展。
(四)现场工作情况
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其中,本人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至 17 日携团队
赴公司开展专题调研,实地走访 3 家分子公司,并与国际业务、战略投资、财务等
重点部门座谈,围绕生产经营、海外拓展、财务管理等关键领域提出意见,助力公
司高质量发展。同时,本人通过邮件、电话、会谈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保持良好沟通,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密切关注经营状况、产品研发、
对外投资、税务合规等领域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有效监督与规范企
业经营运作,立足财务专业优势与独立研判能力,及时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务实决
策建议,助力公司长期稳健运行。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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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主动、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推进等情况,并认真听取、采
纳本人提出的专业意见与建议。公司明确指定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及专门人员协助
本人开展独立董事工作,对重大事项均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完整提供相关决策文件
与背景资料,配合高效、沟通顺畅。在履职过程中,公司未出现拒绝、阻碍、隐瞒
或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为本人依法履职、充分行使知情权、监督权提供
了坚实保障与良好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始
终坚持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对各项重大决策进行深入研究与
严格审核,重点关注决策程序的科学性与合规性,客观研判事项对公司经营发展及
全体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未行使
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在本年度任职期间重点关注的公司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
事项之一。针对日常关联交易,本人重点关注《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的议案》的执行情况,通过查阅定期报告、财务数据等,确认交易范围、定价
依据均与议案披露一致。同时,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披露合规性,督促相
关公告及时、准确、完整披露。经核查,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
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规范,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
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
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翔实,真实地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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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以及薪酬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并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完成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
责人的聘任工作。本人认为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聘任事项,严
格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过程规范、公
开、公正。本次选聘综合考虑了公司战略布局、治理效能提升及核心团队建设需求,
新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
人专业背景扎实、从业经验丰富、管理能力突出,有利于保障公司治理规范运作,
助力公司持续稳健经营,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
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坚持独立判断、客观审慎,以高度的责任心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审议与监督过程,积极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贡献专业力量。
断提升履职专业素养,持续强化对公司规范运作、风险防控及可持续发展的关注与
监督,主动加强沟通交流,审慎行使职权,助力公司提升治理效能与经营质量,全
力保障公司行稳致远,切实守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娅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