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周睿)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
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会并审慎审议各项议案,重点
关注财务与内控管理,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因任期届满,本人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离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现特将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1 年 3 月,硕士研究生
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北京睿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首
席合伙人。历任吉林延边地方税务局、北京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天津
洲丽集团财务总监、天津应大股份有限公司 CFO 兼董事会秘书。本人自 2018 年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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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表决 3 次。作为独立董事,我始终秉持勤勉尽责、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与义务。在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特别是重大事项的过程中,主动与公司
及相关方保持充分沟通,全面了解决策背景、实施依据与潜在影响,深入分析议案
的合规性、必要性与合理性,坚持独立判断、客观表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与制衡作用,助力公司持续、规范、稳健发展。
本人认为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研读,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均(现场/通讯)出席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各专业委
员会工作细则,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职期间认真履行了各个委员
会责任和义务如下:
委员会名称 开会届次 交流、讨论事项
审议通过:
项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第十次会议 6、《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审计委员会
案》;
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计划>的议案》;
第五届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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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审议通过:
薪酬与考核委
第五届第五次会议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员会
格的议案》。
会议,无缺席、委托出席等情况。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对公司关联交易、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进
行审慎核查与充分讨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始终在独立、客
观、公正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公司能够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及时、完整提供
履职所需相关资料,有效保障了独立董事履职的独立性、科学性与有效性。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与公司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工作。任职期间,
本人持续跟踪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时掌握审计实施进度,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
划、关键审计事项、初步结论等进行深入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独立性、秉
持专业审慎原则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报告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时,本人与公司审计部保持常态化沟通,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本人认为,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架构完善、人员配备充足,能够有效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为
公司规范运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本人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出席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了解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主动关注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中投资者咨询的问题,倾听中小股东诉求与关注重点,广泛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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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合理意见与建议。同时,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沟通,及时掌握公司治
理、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依托专业能力与履职经验,独立、审慎、
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及相关职权,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种形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保持高效顺畅沟通,全面深入
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及财务状况,现场履职时长符合相关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在履职过程中,严格履行董事职责,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密切跟踪
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外部形势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经验与判断,积
极为公司经营管理、风险防控及高质量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定期就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向本人进行全面汇报,并主动
征求、认真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与建议。公司指定证券部作为专门对接部门,协助
本人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提供相关决策文件资料,沟通规范、配合高
效,切实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本人独立、审慎、尽责开展工
作提供了充分支持与便利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始
终坚持勤勉履职、审慎负责的原则,主动跟踪研究公司重大经营与决策事项,充分
运用专业能力对决策流程、合规要求及潜在影响进行全面研判,切实保障决策科学
规范、风险可控。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本年度重点关注的公司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 2025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通过认真研判,本人认为上述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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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独立董
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天津市瑞普生物公益基金会捐赠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通过认真研判,本人认为本次捐赠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履行社
会责任,促进兽医兽药行业及畜牧业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同意该议案。
综上,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已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
场化原则公平、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
一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报
告期内财务信息及重大事项,全面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上
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后经
(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和业务范围的了解和考察,我们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良好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公司审
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经核查,本次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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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李娅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当选,
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本次聘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监管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严格契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聘任事项的审议与表决程序严格按照法
定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全程合法合规、公开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的任何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及监管规定,坚守独立、客观、公正、勤勉的履职原则,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持续深入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内部控制及规范运作情况,审慎参与董事会各项重大
事项的审议与决策,独立、客观地发表专业意见,积极推动公司提升决策科学性,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
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睿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