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郭春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
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恪守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审慎审议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
会会议相关议案,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制衡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离任公司独立董事
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现特将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
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郭春林,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4 年 4 月,本科学历,
副教授。历任西安文理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中国管理科学院智库专
家、原北京大学后 EMBA 培训中心主讲。现主持《精英企业家私塾论道》项目,
主讲《第七代企业家心智重构》《深度思考》《领导力建模》《变革与创新》《从
商业模式向价值模式的转向》等讲座,担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 EDP 项目《哲学
智慧与人生思考》课程主讲。本人自 2021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2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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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会表决 10 次。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提
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
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
各项议案进行充分研究,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均(现场/通讯)出席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各专业委
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委员会名称 开会届次 交流、讨论事项
审议通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五届第五次会议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价格的议案》。
审议通过:
第五届第二次会议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通过:
提名委员会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
第五届第三次会议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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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的相
关规定履职,恪尽职守,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
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履职所需资
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沟通,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持续关注内控体系的健全性
与有效性。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开展期间,积极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接,详
细知悉审计工作整体计划与时间安排,就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与交
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高效推进审计程序、及时出具审计报告,保障公司年度报告
的披露工作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董事会决策过程中,会前对各项议案的背景、依据、可行性等进行全面核查与分析,
凭借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能力,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防范决策风
险,保障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本人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持续监督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流程,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本人积极出席股东会,
认真回应股东关切的问题,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本人实时关注法律法规、市场规则的变动情况,加深对上市公司管理相关制度,
尤其是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维护股东权益等内容的学习与理解,不断提高自身
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与建议。
(四)现场工作情况
出席公司各类现场会议,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与审议,独立、客观发表专业见
解,并在现场与公司管理层面对面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运营、内部管理、重大
项目推进等实际情况。此外,本人结合现场履职情况,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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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渠道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数据变动、内控体系建设情况,重
视行业趋势和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确保履职工作贴合公司实际。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多方面的支持与保障。在董事会、股东会
召开前,公司均按规定及时提供完整、规范的会议资料,内容涵盖议案详情、论证
依据等关键信息,满足本人审阅需求。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始终积极配合本
人履职,不仅系统、细致地向本人介绍公司生产经营、内控管理等各方面情况,还
对本人提出的履职问询及时回应、详尽说明,按需补充相关资料。公司的各项举措,
使本人能够基于真实、全面的信息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为本人顺利开展各项履职
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发挥本人专业优势,严格
审核、重点研究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2025 年
任职期间,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在本年度任职期间重点关注的公司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 2025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通过认真研判,本人认为上述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议案。
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独立董
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天津市瑞普生物公益基金会捐赠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通过认真研判,本人认为本次捐赠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履行社
会责任,促进兽医兽药行业及畜牧业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同意该议案。
综上,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已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
价公允,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符合公司经营需求和战略规划,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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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程履行监督与核查职责。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严格遵循中国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真实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不存在任何重大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同时,报告的编制与披露流程,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后经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和业务范围
的了解和考察,我们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良好的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请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经核查,本次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
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李娅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当选,
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提名李守军先生、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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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先生、刘爱玲女士、朱秀同先生、李睿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董义春先生、王凯先生、李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于
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完成第五届至第六届董事会换届相关工作。
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均严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的具体要求,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
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勤勉、忠实的履职理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履职过程中,本人重点关注公司
经营管理、内部控制、重大决策等关键环节,独立客观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监督与专业支撑作用,始终以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为核心,审慎把控决策风险,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贡献
力量。
部门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了充分理解、有效配合与大力支持,为本人顺利开展各项
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此,谨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同仁致以诚挚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郭春林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