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谭红旭)
我作为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卫星或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始终秉持忠实、勤勉、
尽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任职期间内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男,1966 年 9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税务师、土地估价师、正高级会计师。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兼任北京京城机电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导师、财政部企业会计
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2025 年 9 月起获聘,聘期三年),2021 年 6 月至 2025
年 12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股东会 2 次,董事会 6 次,我出席了公司召开
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在对公司提交各次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审议的资料认真审核、详细问询的基
础上,我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如下: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 席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 席(次) 出席(次) 席(次) (次) 的次数
谭红旭 6 6 5 0 0 2
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我担任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我均出席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
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专门 薪酬与考核委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会议 员会
独立董
应参 应参 应参 应参 应参
事姓名 参会 参会 参会 参会 参会
会 会 会 会 会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谭红旭 4 4 4 4 / / / / 3 3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内,我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相
应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
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并发表独立意见。
基于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与相关事务进展,在任职期间内,我未行使
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内,我审慎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与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人员拓展业务知识
和强化审计技能;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
计师分别进行沟通,审定年报审计计划和监督审计程序的执行,听取公司
经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为年审工作的合规顺利开展
履职尽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内,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
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
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内,身为独立董事,我借助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以及其他工
作契机,对公司展开实地调研与考察。其间,重点针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开
展状况、发展态势进行深入询问,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切实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监督与决策辅助作用。
同时,我通过电话、邮件等多元渠道,全方位了解并持续跟踪公司的
生产运营、财务管理以及内控规范体系建设等关键方面的情况。与公司管
理层始终保持密切且良好的沟通,实时掌握公司动态,及时向管理层传达
外部环境与市场变化给公司带来的潜在影响,主动预警可能出现的经营风
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举措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实操性的意见与建议,助力
公司稳健发展。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
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
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
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任职期间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任职期间内,通过对中国卫星相关情况的深入了解与调查,我对公司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的公允合理性进行判断,并按照相关
程序予以审核且发表意见。经审核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相关业
务开展契合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持续聚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相关工作开
展履职监督。2025年度,公司发生副总裁人员变更及董事会换届事宜,我
针对副总裁候选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提名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慎核
查,经全面研判,认为前述候选人的任职资质均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治理
要求。
同时,经认真核查,我认为中国卫星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考核结论客
观公允,能够切实反映其履职实绩。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通过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简称:立信)的沟通及对立信基本信息、
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审
查,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及专业能力,公司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
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方面综合因素考虑,于2024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6月完成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我认
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范要求,审
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保护和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强化监督、防范风险”为原则开展,持续优化内控体系建设,确保内控管
理制度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和一致性。深化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持续更
新完善内控矩阵和各领域控制点,组织公司总部及子公司开展内控自评,
针对重点模块开展内控现场评价,组织年审机构扎实开展内控审计,落实
内控缺陷整改实现管理闭环,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和监督力度,提升
内控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我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
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六)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任职期间内,公司高度配合我履行职责,针对我就相关议案提出的问
询,均能迅速回应并认真解答。基于对公司在任职期间内整体经营运作状
况的全面了解和分析,我认为公司运营良好,暂无明显需要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间内,我始终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动态变化、重大事项的
推进进程以及公司治理的实际运作情况。身为公司独立董事,秉持客观、
公正、独立的准则,我积极投身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完善工作,充分彰
显客观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
目前我已卸任中国卫星独立董事,这段任期见证了公司在治理与发展
上的坚实步伐。感谢公司董事、监事以及管理层对我的高度信任及专业协
作。虽不再担任职务,我仍将始终关注公司成长,坚信在规范治理与创新
驱动下,公司必将行稳致远。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谭红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