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
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参加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对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独立的
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侯加林,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山东农业大学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山东农业大学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教师、副院长、院长等职务。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
为 2023 年 7 月至今。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资格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会上详细听取议题汇报,审慎、独立地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决
议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需回避表决的议案除外)均投
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 其中:以通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讯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席 席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
务。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主持召开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了审核,针对公司董监事2024年度薪酬事项,本
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参加提名委员会1次,审核增补的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2025年,本人参加了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核。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
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审阅会
议资料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对各类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引导公司完善内
部控制制度,重点关注公司年报审计及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重视与会计师事务
所就年审计划、审计进度及关键审计事项的探讨和交流,充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风险。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升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积极列席股东会,出席了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交流,解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并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到公司进行走访和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日常通过电话、
会谈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最新经营情况、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等,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的参考性建议。
同时,积极利用自身在农机行业的优势,为企业在重大创新项目申报、新产品试
验、农机项目现场考察等方面提供指导意见。
胡杨河天鹅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参观并考察了公司采棉机智能
制造生产线、锯片自动化生产线以及下游用户的运营情况,与子公司负责人、业
务人员等对新疆棉花生产情况及公司采棉机生产、服务维保及市场情况等进行了
沟通交流,并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从业经验为子公司发展,特别是在产品研发、
试验验证方面提供指导意见,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指导职责,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在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前,及时
传递会议材料和汇报相关情况,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于我提出
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
三、履职中关注的重点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规范,关联董事在
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审核了中审众环的执业资质、业务规
模、人力及相关资源配备、人员信息等资料,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本
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六)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查,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要求,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薪酬
的审议程序严格执行回避表决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本
人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认真审查各项议案并审慎表决,积极参与公司
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职能力,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公司管理层
的沟通,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