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 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温步瀛)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1: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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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温步瀛)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行使了
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议案,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与公司保持充分的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能够做到独
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现将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温步瀛,196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现任福州大学教授,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
会前认真审阅议案材料,会上主动参与讨论并基于专业判断发表审慎
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具体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席。作为独立董事,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
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全面掌握议题的
背景信息与核心要点。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利用
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
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
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
意票,没有反对弃权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
职责:
  委员会名称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         4       4
  审计委员会     委员          10      10
  提名委员会     委员          2       2
  战略委员会     委员          3       3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协助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报告期
内,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福建闽
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根据《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对公司高管进行考核并
通过了薪酬考核结果,促进薪酬体系与公司业绩、个人贡献的合理挂
钩。
计委员会相关制度,对重要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的讨论、年报审
计工作实际执行情况、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
总结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一系列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
监督,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
平,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审慎核查,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工作职能,优化公司管理层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策的研究分析,持续强调主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报告期内,出席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3 次,确保战略规划与行业及产业发展趋势相符。
  (三)出席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人均亲自出席。就利润分配方案、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等需要独立董事
单独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与充分讨论,并形成了明确的审
核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沟通。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安排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
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方案、年报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
内部控制相关问题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五)现场工作情况
司现场办公,并通过电话、信息、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
等情况,就公司加强内部审计、规范关联交易日常管理等方面发表意
见和建议。
  为及时了解公司业务实际运营状况,本人还通过现场调研方式深
入了解公司一线工作情况,利用日常工作时间调研“东晟房地产项
目”“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光伏示范项目”等,就项目经营
建设发表意见和建议。
  (六)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包括:
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深入了解议案情况,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联系,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在发表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通过合法渠道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
议,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督促公
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市场的良性互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始终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对董事会审议的
重大事项进行独立、专业判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
的有关要求。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
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
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
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
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三)提名董事、高管情况
  公司对董事、高管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与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延期履行承诺事项
  本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有关规定,没有违
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本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
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
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情况
  五、总体评价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利用自己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意见,推动公司提高质量
和投资价值,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温步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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