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樊留群)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1: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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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樊留群)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宏股份”)
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樊留群,1964 年 6 月出生,博士学位。九三学社成员,同济大学教授。
年至今任同济大学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领域教授。经股东会
选举,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 月至 2025 年 10 月担
任西安兴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会
独立董事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樊留群          6         6        0        0        1        1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
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历次委员会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
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
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沟通内审计划及内控情况。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年度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
通,审阅相关底稿资料。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
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报告期内,现场工作时间 10 天。
  公司董事、高管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
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
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定期报告情况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
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履行了
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股权激励情况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71 名激励对象归属 56.484 万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上市流通。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59 名激励
对象归属 32.24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上市流通。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归属 3.40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上市
流通。
  公司 2025 年度对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
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
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樊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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