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人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
利,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就 2025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孙大建先生,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
会计师,同时兼任华滋国际海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附属
企业任职;本人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的机
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表: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
董事会次数 (次) 参加次数 (次)
孙大建 9 9 9 0 0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上述
各项会议材料,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本人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
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
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
科学决策。报告期内,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况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
投出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具体出席情况
如下:
战略与可持续 薪酬与考核委 提名委员会会
审计委员会
发展委员会 员会 议
独立董
事姓名 应参 实际参 应参 实际参 应参 实际参 应参 实际参
加次 加会议 加次 加会议 加次 加会议 加次 加会议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孙大建 0 0 6 6 5 5 2 2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上述会
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委员会上述会议。以上会议审
议的重要事项包括: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报告、更换内部
审计负责人、定期报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方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等。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
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定期认真听取内部审计机构所作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和各项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得到有效进行。同时本人积极督促和指
导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各项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在可持续开
展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财务、业务状况及其他相关资料。本人及审
计委员会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有效的探
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式积极建立与中小股东良好的沟通交流关系。同时,本人及时向公司证券及法务
部了解投资者来电来访情况、e 互动提问及回复情况,积极督促公司加强投资者
进行沟通交流,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维护公司与投资者良好关系,切实保障中
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沟通、现场交流、关注媒体信息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环境、
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获取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公司为我们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
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召开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
本人对会议议案进行充分地了解、核查,并就相关事项对公司进行的问询,均得
到了及时地反馈,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
便利的条件。本人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
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
发挥了参谋和监督作用。公司经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及股东
均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
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并未发生收购与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开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人积极配合与监督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工作的开展,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下属
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机
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做好披露前的保密工作。
审计期间,本人采取了电话沟通等方式跟进审计工作计划的进程;审计阶段
后期,本人对注册会计师提交的审计报告和其他相关报告初稿进行了审阅,通过
电话会议的形式,对审计内容和结果作全面的了解和检查。
本人每年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披露的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
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
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
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负责人变动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
事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董事薪酬是根据
《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
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而制定的,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
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经 2024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制定的,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任务设定相适应,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履行相关法定审议程序,并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员工利益与公司长
远利益的趋同,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十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5 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等事项进行了监
督和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
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人认为,公司
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系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
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
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生产经营上,本人重点了解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内部
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
保持客观独立性,努力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向,继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董事会决策的透明度和独立
性方面,为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和股东权益的维护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孙大建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孙大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6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