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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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人:陈钟
本人作为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履职,切
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陈钟,1963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计算机
专业博士。曾任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院长、计算机科学技术系主任,主持
和参加我国金融电子化、商业自动化、公安信息化、发改委云计算、大数据和智
慧城市等重大项目的咨询、规划设计和工程实现等工作,并发表多篇科技论文。
现任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区块链研究中心主任、网络
与信息安全实验室主任,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5月起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给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
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符合
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列席股东会及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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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任
独立董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报告期任
期内应参 缺席董事 列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期内股东
加董事会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次数
陈钟 12 2 10 0 0 1 1
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异议、投反对票
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 4 次,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按时出席了全部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续
聘审计机构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
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组织
召开并出席会议 2 次,就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注销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议案进行
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任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 次。本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职,对聘任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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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该议案经全
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董事会
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
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机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
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
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
的机会和其他时间,通过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微信、视频、电
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状况及内部
控制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公司运行状态、所处行业动态、面临的风险等事项,积
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10天。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享
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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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畅通,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详细讲解公司各
业务板块的生产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使本人能作出独立、公正的
判断,没有限制或妨碍本人正常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
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任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
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
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
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
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三)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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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
意聘任康亚臻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原公司总经理张黔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仍继续在公司任职。本人对拟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康亚臻先生的个人履
历进行了审阅,认为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公司总经理的职责,本人同
意聘任其担任公司总经理。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
意聘任颜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本人对拟聘任的公司董事会秘书颜芳女士
的个人履历进行了审阅,认为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职责,本人同意聘任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
意聘任仇智珩先生、何军先生、颜芳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原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高俊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本人对拟
聘任的公司副总经理仇智珩先生、何军先生、颜芳女士的个人履历进行了审阅,
认为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责,本人同意聘任其担任
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立先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本人对拟聘任的公
司财务负责人陈立先先生的个人履历进行了审阅,认为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能
够胜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职责,本人同意聘任其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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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
人对上述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五)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事项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
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本人认为上述制度的修订、
制定等均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和经营管理质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
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促进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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