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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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人:袁皓
本人在任职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履
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5年5月13日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
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袁皓,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2年获山东
财政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学士学位;2005年获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
铝业公司财务部预算处业务主管;2010年11月至2016年8月,先后在平安证券、
华林证券、兴业证券投行部从事投行、投资工作,历任高级经理、高级业务总监、
执行副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9月至2019年10月,任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投资总监;2019年10月至今任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0年5月起至2025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给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
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符合
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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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列席股东会及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任
独立董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报告期任
期内应参 缺席董事 列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期内股东
加董事会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次数
袁皓 6 1 5 0 0 1 1
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异议、投反对票
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组织召开
并出席会议 2 次,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
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任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按时出席了全部会议,就《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切
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任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2 次。本人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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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职,对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议案进
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该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董事会
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
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机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
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
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
的机会和其他时间,通过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微信、视频、电
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状况及内部
控制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公司运行状态、所处行业动态、面临的风险等事项,积
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5天。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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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
信息畅通,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详细讲解公司各
业务板块的生产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使本人能作出独立、公正的
判断,没有限制或妨碍本人正常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
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任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
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
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
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
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
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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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已正式离任,在此,谨对公司及董事会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
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原独立董事:袁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