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
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权
利,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 2021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已于 2026 年
员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任职期间,本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
和从业经验,并在相关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历。个
人基本情况如下:
胡炜,男,1970 年出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工学硕士,
高级工程师。现任沃德传动(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沃德(天
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历任太原理工大学
助教、德国弗兰德集团高级经理、美国罗克韦尔自动化集团
高级经理、德国 SEW 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英国
Transtech 公司总经理。2021 年 6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公司独
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在任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 2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7 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5 次。
我的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薪酬与考核 战略与投资决策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出席 缺席 出席 缺席 出席 缺席 出席 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
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程序合法合规,
重大事项决策流程清晰,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我对所有议案
均认真审议并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况。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出席 缺席 表决
议案名称
次数 次数 结果
案》
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4 年度)》
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5 年上半年)》
次级债务的议案》
托协议签订的议案》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积极与公司
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关注审计进展、内部控制及定期
报告等事项。在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过程中,认真审阅相关
材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小股东保持互动,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通过双向沟通,
更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现场工作情况
在开展现场工作的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协助与有力
保障。报告期内,我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
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深入公司进行实地调研,重点关注公
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制度建设、内部控制执行及董事会决
议落实等情况。同时,我持续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
变化及市场动态对公司的影响,密切跟踪媒体相关报道。在
日常工作中,我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
结合自身专业判断,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出有针对性的
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公司为我高效履职提供了充分的工作保障和大力支持。
一方面,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保持信息互通,通过现场座谈、
电话沟通及即时通讯工具等多种形式,及时向我传达公司生
产经营动态、重点项目进展及其他发展情况。另一方面,公
司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在涉及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等重大事
项决策前,主动征求我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公司积极组织
我参加监管部门及行业自律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为我持续
提升履职能力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嘉
《关于 2025-2029 年度
融公司投资国盛证券次级债务的议案》
服务区公共服务委托协议签订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上
述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均已由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前置审议并获得通过。在董事会审议过程
中,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严格遵循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
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
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90%股权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无偿划转至江西省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省交通运输厅变更
为省国资委。本次被收购系根据政府有关文件进行的股权无
偿划转,不涉及需由董事会针对收购作出决策或采取相应措
施的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4 份定期报告和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
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我对 4 份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流程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了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未受侵害。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导致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
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由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进行前置审议。我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投出了赞
成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经理
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在提
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获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表决
通过。
(十)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特定事
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形;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也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
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公司
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日常履职过程中给予了我积极有效的配
合和大力支持,公司运营规范、治理健全,不存在妨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过去对我履职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大
力支持。展望未来,祝愿公司继往开来,不断谱写高质量发
展新篇章!
独立董事:胡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