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04 证券简称:博迅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5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
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评
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
或“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二)聘任程序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事前
审查,查阅了大华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经审慎
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为大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审计委员会会
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通,了解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
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
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